發完簡訊,陶晗愉快的把號碼拉黑。
窗外華燈初上,街邊,流浪的中年男人抱著吉他,唱著溫柔的民謠。
一個月後。
mix酒吧,女人沙啞卻性感的歌聲一直傳到酒吧門口,引得路人駐足。
酒吧里,唱歌的女人三十來歲,黑髮紅唇,長得素淨而漂亮,著一襲灰色長裙坐在高腳凳上,對著話筒輕吟淺唱。
“斑馬,斑馬,你不要睡著啦,再給我看看你,受傷的尾巴……”
有客人在跟著歌聲輕輕地打著拍子。
不難發現,女人後面還坐了一個女人,更確切地說應該是一個女孩兒,抱著吉他,跟著歌聲撥弦。
舞台的追光大都集中在唱歌的女人身上,彈吉他的女孩兒大半個身子都藏在黑暗中,只是偶爾在調整坐姿的時候會在光影里露個全身,抱著吉他的手臂纖細而白皙,精緻的臉上寫著淡淡的疏離。
一曲唱完,台下靜了幾秒,然後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盧姐再來一首!”
“再來一首!”
唱歌的女人緩緩站起身,笑著說:“今天已經多唱一首啦,明天再來。”
盧鈺還站在台上跟客人寒暄,身後的陶晗默默起身,抱著吉他走向後台。
不停有端著酒的服務生忙忙碌碌地經過,陶晗站到角落裡,收起吉他,擰開一瓶礦泉水喝著。
“喲,在我這兒還喝礦泉水呀。”身後有人笑著說。
陶晗轉身,盧鈺笑盈盈地走來。
“盧姐。”陶晗點點頭。
盧鈺站到陶晗身旁,靠著牆,看店裡忙碌的服務生:“這幾天店裡生意不錯。”
“嗯。”陶晗喝著水,點點頭。
確實不錯,比她一個月前剛來的時候還要好。
人,有一技之長,總是不會被餓死的。
即使現在養活她的一技之長不是原本的專業大提琴,變成了彈吉他。
陶晗現在一想起來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竟然在酒吧給人彈吉他。
鋼琴是入門樂器,小的時候她還正兒八經學過兩年,而吉他陶晗卻純粹是覺得彈著好玩兒,弦類樂器或多或少都有共通性,她有時候拉琴太累,拿彈吉他當解壓,這些年日積月累下來吉他也彈得不錯,雖說不能跟大提琴比,但至少哄哄外行絕對沒問題。
盧鈺作為mix酒吧的老闆娘,除了經營酒吧以外,愛好就是每天晚上親自上台唱唱歌,酒吧里唱的大都是民謠,民謠向來都是要配著吉他的,盧鈺留指甲自己彈不了,便發了條招聘啟事,然後一眼相中了陶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