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告訴我,我妹妹死了。明明昨天下午才和她通話,她說她和丁薇薇剛到家。馬上準備吃飯。”
“短短一天,那麼活潑善良的她,就變成了一具冰冷的屍體。
而那時,丁薇薇卻不知所蹤。我打她的電話,卻打不通,發簡訊,發微信,卻從一開始的她說‘我不知道’,到毫無音訊。
從一開始的不耐煩,到把我徹底拉黑。”
“整整294天,她對我避而不見。後來,我才知道了一點事情的真相。”
第七十八章
“我的妹妹為了保護她,讓她先回家。而丁薇薇的男朋友卻殘忍地將我妹妹殺害,連續捅了14刀。
“我從鄰居還有多方人的口中得知,當時我妹妹在門外和丁薇薇的男朋友說讓他別再糾纏丁薇薇。
我妹妹讓丁薇薇躲回家裡,將門關好。
後來,他男朋友起了殺心。當我妹妹按門鈴求丁薇薇開門,大聲呼救的時候,丁薇薇卻將門反鎖。”
“我妹妹慘死,一直到警察來了,丁薇薇才肯開門。
她當時說的是什麼?是她沒聽到門鈴聲。
她甚至說不知道是誰殺了我妹妹。她還說也許是當時在日本流竄的變態。”
“我妹妹為了保護她而死,她不僅對我避而不見,還對警方說了謊。
警方問她有沒有什麼懷疑的人的時候,她說她什麼也不知道。
而我妹妹被殺害前的兩件事,一件是為丁薇薇買了餛飩,另一件就是保護她,讓她先回家。”
“警方遲遲破不了案件。日本又很難判死刑,兇手逍遙法外,而丁薇薇卻一個人在s大附屬軍醫總院像一個沒事人一樣開開心心地生活。
她每天都發朋友圈,吃好喝好,對於我妹妹的死亡,甚至沒有一絲難過,有的只是為自己開脫。”
“我聯繫了丁薇薇的父母,她們不僅拉黑了我,還搬了家。
我在微博上想要找到他們,想要問問我妹妹的事,為我妹妹的死討回公道。
她們卻在網上斥責我,說要告我全家,說我侵犯了她們的隱私,說我對他們的生活造成了困擾。”
“在我看來,兇手該死。但是丁薇薇更該死。即使法律上無法給她定罪,可是我,容不下她。
我本想砍她14刀,砍下她的四肢。我想將她的屍體放在至今還未被定罪的兇手家門前。
我希望上天可以給我一個公道。如果上天做不到,那我就自己動手。”
“但是殺這樣一個人渣,我卻要因此入獄,她不值得。
所以,我給丁薇薇寄了死老鼠,寄了滿是鮮血的照片。
每到午夜,我就會給她打電話,讓她也嘗嘗我夜不能寐的痛苦。
老天有眼。
終於,在我的連翻轟炸下,她的精神崩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