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琴又瘦了些,沒坐多久,即起身離去。孟主管不好挽留,只得聽黃琴說,風平浪靜後,再相聚大喝三碗。
只是這一約,便約得山高水長。
黃琴作了最壞的打算,卻依然沒算到對方的喪心病狂。她已經儘量地小心,隱了名低調著把該寄的東西寄了,還是被土雜狗嗅出了蛛絲馬跡。
她的滅頂之災瞬間就來了。
這姑娘膽兒挺大啊。
黃琴沒想到自己這麼受人青睞。很快被盯上了。這些有點利益就敢沾血的雜毛狗怎麼就篤定了她是主謀,自動放過了姜琴呢?
難道是自己臨走吃了根蘿蔔?不應該啊,蘿蔔這麼低調的生物都能惹禍?吃蘿蔔是因為黃琴看飯卡里還剩二十五塊半,留下浪費,她就打了兩根雞腿,雞腿是紅燒的,大師傅放多了糖,吃完了覺得膩得不行不行的,想起指給姜琴看的那片蘿蔔地。
若地主知道這些小賊遠在天邊,近在眼前,早就扛著鋤頭來耙他們了。
可等他知道也晚了,主犯都逃得差不多了。
黃琴回家時爹不在家,說是出去趕淡季旅遊了。旅遊是名目,爹的目的黃琴不願意去尋思。她樂得清靜。但深居簡出,卻給了雜毛狗們可乘之機。
幹壞事的都是有團伙的,也都會有一個玩嘴玩腦的,這個雜毛狗團伙的“軍師”是個小個子,長得尖嘴猴腮,一看就不是好人。他也是苦孩子出身,睡過橋洞撿過破爛,後來被人相中入了伙,本來要剁條胳膊放去專走丐幫這條路的,可能是他祖宗奶奶照顧他,愣是關鍵時刻運用他的小腦袋給自己謀了活路。從此過上了專出“餿主意”的行當。他抽大*雞*煙,指頭上熏得黃黃的,不愛吃肉,喜歡啃骨頭。
若是有點道行的老人見了他,就會說,離這人遠點,這孩子已經失了人性,心眼走偏了。
黃琴倒霉,碰上這個小雜毛值事,接活的把這差事派下去,正好這雜毛閒得在搞跳蚤,抬腳就跟上了車。
進了村子,小雜毛就變成了“首腦”,先不急抓人,圍著村子轉了一圈,看看幾個出口,都通向哪裡。然後又看了看村中的大路,這村不落後,電纜很粗,裡面裝著電話線,網線,水也是自來水,電錶都是讀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