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縣令問道:“你是何人,家住何方?”
“小人乃是上棗村人,姓王,名叫水生,家中另有一妻三字。兩年前因收成不好,家中生計難以維持,這才動了將女兒賣去做丫鬟的心思。恰巧當初李家又招丫鬟,有個姓陳的年輕人說,李家是遠近聞名的大善人家,每月里給的銀子也多,賣到他家最合適不過。我們一家人,本想著讓女兒簽個活契,在李家做個八九年的丫鬟再出來說人家。可誰想到,她進了李家之後,就再也沒能活著出來。”
說到舊事,王水生到現在還覺得後悔,匆忙抹了一把眼睛後,又繼續道:“可憐她過世的時候,才將將六歲,被人用一個草蓆子從府裡頭拖了出來,渾身上下被打得沒有一塊好地兒。我們本來想要尋個說法,結果還沒找到那李家少爺,便被人在路上狠打了一頓。還丟下了幾句威脅,說,若是我們家不聽話,自然會有人讓我們不得好死!”
周鐸聽著,不由得擰起了眉。
“後來沒過多久,那姓陳的年輕人又帶著銀子上門了。說這是李家公子給的,讓我們得了銀子就安分一點,還說不過就是個姑娘,命賤,沒了就沒了。畢竟給家裡掙了這麼多銀子,便是死了也值。”說到這兒,王水生目光通紅地盯著李肆,“命再賤,那也是一條命。更何況我女兒又不是你李家的家生子,她簽的是活契!”
李肆嘲諷地笑了笑,並不屑於同這人爭辯。
然而他這態度卻徹底激怒了吳水生:“喪心病狂!害了一條人命,你就不覺得愧疚嗎!”
“肅靜!”杜縣令冷冷地打斷了他的話,“你口口聲聲說是李家公子打死了你家女兒,但口說無憑,可有什麼人證物證?”
“家裡周圍的鄰居,都知道我女兒是在李家沒了的,他們都能作證!”
“那你如何證明你女兒是被李家公子所殺?”
“這……”王水生愣了愣,隨即想了起來:“那個姓陳的年輕人!”
李老爺冷哼了一聲:“那你就去把那個人找出來,咱們一同對峙!”
“巧得很。”顧邵悠悠開口,“這個姓陳的年輕人,前兩日剛好失足落水,如今已經身亡了。”
“竟有此事?”李老爺問道。
“有沒有這事,想必李老爺心中最清楚。”
“顧解元,我敬你是咱們金壇縣的解元公,可你也不要得寸進尺。那姓陳的是死是活,與我李家有何干係?”
眼看著兩人要爭起來,杜縣令連忙制止。
靜下來後,他又問顧邵可有別的人證。
如今這人證,最多只能證明人是在李家被害死的,卻不能證明人就是李家公子殺的。
只是杜縣令這話才剛落下,一直沒怎麼出聲的周鐸卻抬起了手:“不必再傳多少人證,直接審吧,從李家父子二人身邊的小廝開始審問,先拖下去,打二十大板,若不招供,再繼續打。”
“另派人去李家清查,看看可有物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