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什麼要回來?
還用問嗎?
因為你是李懟懟啊。
我喜歡你,所以想待在你的身邊,就這麼簡單。
作者有話要說:唔,一不留神,寫多了,所以更新得比較晚,抱歉。
明天,是沒有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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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天(5.3)有。
第71章
李懟懟在我左邊手腕上留下了一個金色的繩結。
像那傳說中月老的姻緣線一樣, 一頭綁著我的手腕, 另一頭……當然他是不可能綁著他自己的手腕的。
另一頭, 他自己牽在手裡。金色繩索平時看不見,但一旦他想招呼我了,手一拉, 我手腕上的繩結就是一亮,我就會被這繩子牽引著, 往他身邊走去。
真是非常王八蛋的一個東西,我感覺李懟懟好像把我當一條狗在養。
但我敢怒不敢言, 畢竟現在李懟懟的脾氣真的是太陰晴不定了。
吃完兔子的那天晚上, 李懟懟就帶著我開始趕夜路了。雖然他是個可以在白天行走的日行者, 但出於本能, 他還是更喜歡在夜裡活動。
而我雖然也是一個熬夜熬習慣了的夜貓子, 可我這個夜貓子只喜歡在晚上找個地方貓著熬夜,並不喜歡大半夜的在外面跋山涉水,徒步旅行。
所以和他旅行的這第一個夜裡, 我就狀況百出。
“我腳上的水泡好像破了幾個……我真的走不動了。”我坐在地上, 頭髮散亂,滿臉塵土,一身狼狽。
而李懟懟明明也折騰了一整天,但他還依舊長身玉立, 風度翩翩,人模狗樣。
有時候這世界就是這麼偏心,把美好的東西放在你眼皮子底下送給別人。真是搶都搶不來。
“站起來。”李懟懟不慣著我, 即便是在夢外面,他也不慣著任何人,更別說現在了,他嚴肅得像是特種兵的教官,“別磨蹭。”
可我真的走不動了,早上采果子跋山涉水四小時,然後殺兔子又耗費了不少精力,現在已經走了大半個夜了,我又累又困,小腿腫脹得被鞋子勒出了血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