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叔看來,最有可能的還是安越城。並不是說他跟安彤有仇,而是他酒後鬧事的毛病。記得有一次離譜到,酒後上演三打白骨精。把他老婆的門牙打斷,還嚷嚷著:「妖孽吃俺老孫一棒!」
幸好大舅子在場,他才沒把老婆孩子真當成妖精滅了。但自己被憤怒的大舅子滅個半死。清醒後,悔到腸子都青了,但也於事無補。老婆忍無可忍,跟他離婚帶著孩子單過。
他這也算家庭暴力,雖然沒付刑事責任,但民事賠償得有。於是他借錢賠給了前妻,自己為了還安家的錢,又跟村里借款。
所以,他給村里打工,一半工資要用來抵債,剩下的還要再拿出來一半付孩子的撫養費。
這事聽起來挺慘,妻離子散,人財兩失,其實大家過的都很滋潤。不住在一起,安越城愛喝多少喝多少。沒人管,他自由的很。而且,他跟村里借錢,等於得到個鐵飯碗。因為不還清錢,他就不能辭職。
村里會為員工包一頓午飯。看果園可以直接住在值班室,水電費都是公款開支。衣物,只要不講究,可以長年穿桃源村工作服套裝。所以,他剩餘的工資完全夠自己的生活開銷。
當然,想再成家是不可能。平日跟他接觸的人,也沒覺得他有這念頭。按他的說法,有過一次失敗的婚姻,不想再跳這個火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