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昨晚上,你真的是看到了李二狗是自己喝醉了走進河裡的?」警察問著。
茉莉媽媽有些生氣的說:「你們不是已經問過了嘛,怎麼又來問了?要問幾遍呀?你們是警察,你們總來我們家,會讓人家以為我們家的男人犯了什麼法的。知道的人會說是為了李二狗的事,不知道的人還不知道要編排我們家男人多少壞話的。」
另一個警察也勸著說:「茉莉還是個孩子,她哪會想到要撒謊呀。不過,茉莉,你再說一遍,你是怎麼看到的?昨晚雨大麼大,烏漆麻黑的,你怎麼就看到了呢?」
茉莉弱弱的說:「打閃雷的時候,閃電照著像白天一樣,我就看到了;閃電過後,我又看不到了。」
門口一個大嬸也說:「李二狗就是一個酒鬼,家裡也沒有什麼人,整天喝酒,喝醉了就打媳婦,而且是往死里打。這樣的人,死了也好。」
警察板著臉說:「話不是這麼說的,任何人都有生存的權力,別人不能隨便剝奪,就算是個酒鬼也不能被別人剝奪他的生存權力。」
另一個大媽嘆息著說:「你們警察當然這樣說,你們去做李二狗的女人試試,整天有事沒事就拿老婆打著玩,這是人過的日子嗎?憑什麼李二狗的女人就活該被打了?」
警察答應不上這話,只能還是強調什麼生存權。
村裡的人都聽煩了,沒有人接話。
有個女人輕蔑的說:「那還不是她活該還能是什麼?誰讓她嫁給這樣的一個男人呢?自己嫁了就好好受著吧。」
之前說話的那個大嬸有些生氣的說:「你一個外來的媳婦知道個屁,不知道就不要瞎說。丁曼殊那麼好的人才,要不是她爸媽貪圖李二狗家的那塊地,她怎麼會跟了李二狗?她不跟李二狗,她爸就打她,她媽就鬧著要喝農藥,她能不嫁嗎?」
大家都不再說話了,心情有些沉重。
茉莉這話警察都相信,他們也不想再在這裡扯了,一個警察在個信紙上嘩嘩的寫著,等寫完了之後把信紙拿給茉莉簽字按手印。
茉莉媽媽又急了:「你們這是在搞什麼?我們不識字的,你們寫了些什麼讓我家茉莉按手印呀?她還小,你們別害她。」
「我們怎麼會害她呢?今天,李二狗死了,他媳婦丁曼殊被抓了,現在關在派出所里,我們要來調查了之後,該怎麼判就怎麼判。茉莉是昨晚唯一的目擊證人,只有她的證詞管用。你們是老百姓,必須配合我們的工作。」警察有些嚴肅的說。
茉莉媽媽還是擔心的說:「那我家茉莉給丁曼殊做了證後,她會不會跟著丁曼殊一起去坐牢呢?」
「怎麼會啊,你想多了。她只是證人,不管她說什麼,這事都跟她沒有關係的。」警察苦笑著解釋。
茉莉媽忙過去護住茉莉說:「要是這事跟茉莉沒有關係的話,那我們就不簽字按手印了。」
警察生氣了:「老百姓有配合警察破案的義務,要是不配合的話,那我們就只能把茉莉抓走了。」
茉莉爸嚇到了,過來把她媽拉開說:「你就讓茉莉給他們弄吧,弄完了好讓他們走。」
茉莉看了一遍信紙上寫的,她很想在最下面證人簽字那裡寫上自己的名字,可是,原主的記憶里原主是沒有上過學,不會寫字的,她只好在警察遞過來的紅印泥上抹了一下,按了個手印。
過了一天,丁曼殊找上門來了。
她身體還是不好,跌跌撞撞的走進院子來。茉莉她爸在砍柴,她媽在洗衣服,茉莉在編著一些竹器,他們看到丁曼殊都有些愣住了。
丁曼殊很瘦,她看了一遍他們後,走向茉莉拿出一個包子來說:「這是……我在派出所里人家給的酸菜包子,我沒吃,帶來給你。」
茉莉口水一下就流了出來,伸手要拿包子,茉莉爸丟了斧子一下就衝過來把包子推了回來凶凶的說:「你走,我們家不歡迎你。」
茉莉媽也忙丟了衣服過來說:「怎麼要不給孩子吃包子呢?人家給的就收著嘛,我們又不偷又不搶的。」
茉莉爸生氣的說:「你這個蠢婆娘,你貪她這點嘴會要了茉莉的命的。你現在讓茉莉接了她一個包子,別人會以為茉莉是為了她這一個包子去為她說了謊話,她倒是被放出來了,警察會把說了謊話的茉莉抓去為李二狗抵命的。」
茉莉媽媽吃了一驚,她忙推著丁曼殊出去說:「你走,你走,我們茉莉沒有說謊,你不要再來害她了。」
丁曼殊愧疚的看了茉莉一眼,轉身走了。
她這一走,就是走出了大山去了別的地方,沒有再回來。
這事了結了之後,村里好幾年都沒有再發生過人命案,平平靜靜的過了幾年。
在這幾年裡,政府派了人來教他們種梯田,梯田是挖出來了,可是,水卻要從山下的河裡挑上來澆,村裡的最勤勞的人也沒有能夠堅持下來,梯田又荒廢了。
技術員又去想要從河裡抽水上來澆田,可是,根本沒有那麼大功率的水泵,最後技術員認輸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