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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子的奋斗(穿越)——木瓜乙(26)(2 / 2)

嗯,如果你已经决定了走科举这条路,我想,我可以帮你。文瑾白也不再阻拦,最后还是决定帮李喻,见李喻吃惊的表情,心中也愉悦起来,四书五经什么的,我也通读过,想来助你一臂之力也是绰绰有余的。

文瑾白说这话的时候,自然而然就流露出一种自得的傲气,这个时候的他,虽然只不过穿着粗布麻衣,可浑身的气度高贵淡雅,像是随时都能够优雅入画。这让李喻有种错感觉,这样的文瑾白才是真正的文瑾白,温润如玉,淡雅如兰的翩翩佳公子。李喻看着他骄傲自信的小模样着实令人心动,他的心也确实扑通扑通跳得飞快,怎么压都压不下来。

李喻真没有想到文瑾白居然熟读四书五经,是个真正的才华横溢的人,由此可见他以前的家庭必是书香世家,那他为何会沦落至此,被人发卖受尽种种磨难,李喻看他被轻纱掩住的疤痕,还有曾经受过伤的喑哑嗓子,有种心疼爬上他得心尖,他曾经到底承受了多少不为人知的事情?

最后李喻话到嘴边也没有问出口,或许等到文瑾白想告诉自己的时候,那么不用问他也会一一告诉自己,所以他的话一出口就变成了:那行啊!我可是沾你的光了啊,我现下对这些一点也不懂,有你做我的老师,我就少走不少弯路了呢。

文瑾白脸都红了,他哪里能做什么先生夫子,最多也不过就是为他红袖添香,捧砚磨墨罢了。

既然李喻想要往这方面发展,那么必须的东西还是应该置办的,像笔墨纸砚什么的,读书人怎能没有这些东西呢?

然而,这个世界上的这些东西是很贵的,不说笔墨纸砚,就是书本之类的都是世家大户,腐书网才会有珍藏孤本之类的藏书,一般的穷困学子想要读些好书都只能手抄,而且人家家中的书本都是视如珍宝的,能不能相借还得看人愿不愿意了。对了,这个时候的雕版印刷是没有的。书店里卖的书也都是四书五经之类比较大众化的书,要买的话是很费银钱的。因此有许多穷困的学子,时常帮书铺抄书来赚取些报酬。

李兴彦这样的农门子弟能读书,不得不说李喻他爹眼光长远,可惜啊,一家人省吃俭用,不过养出来一个拎不清的。

有了文瑾白这个老师,李喻至少不会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从哪里开始入手学习,又该怎样定制计划,还有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李喻这一手毛笔字了,歪歪扭扭,弯弯曲曲,像一条条蚯蚓一般,人三岁蒙童都能将笔画给划直了。

李喻能认大多数的字,与他后世现代的简化字不同,这里的字都是繁体字,上下连着可能他会认识,可是单独提出来,很多都就不认识了。

了解了李喻的情况,文瑾白皱眉,明年就有童生试了,半年不到的时间,再怎么天才的人也不敢打包票说能考上吧?人家考童生的,哪个不是从启蒙入学,学上好几年才敢进场考?

或者你可以不用参加明年的童生试,多学上两年,到时候再下场把握可能会大一些。文瑾白建议。

他这么说也有他的道理,就李喻这一手字,想要拿出去见人,可不也得练上几年,这可不是能够一蹴而就的事情。

李喻却摇摇头,很有自信的说道:就明年下场,李兴彦不是逞能吗?我偏要跟他斗一斗,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我倒要看看等我也能考上童生之时,他们又是怎样的嘴脸,还会不会这么瞧不起人。李喻只要想想以后能够打脸他就开心。

他其实心中也是憋着一口气的,许是也要为原主出一口气吧,李家人不是说指望着李兴彦吗?为了李兴彦那莫须有的光明前途,可以牺牲掉原主,他却要看他们后悔的那一天。

李喻能有这样的信心,也是因为他有过目不忘的头脑,这是他最大的凭仗。至于毛笔字,多练练就好了,凭他的智商,应该不是难事。

文瑾白无奈,既然李喻都下定了决心了,那自己也只能尽力了。

文房四宝李喻买了最便宜的一套回来,饶是如此,可花费的银钱也让李喻心尖儿都疼起来,这跟买奢侈品没什么区别,难怪人们读不起书,刚起步呢,门槛就这么高,谁还敢越过那道坎呢?早就被这门槛给吓得退却了。不过想到将来,李喻还是咬咬牙承受了。

文瑾白没有让李喻买书本,他花了些时间将四书五经这些需要学习的全部默写下来,原本李喻还担心这样会累着他,还不如直接买人家抄好的。

文瑾白不同意,自己默写出来的东西可以加深印象,这样可比读百遍还有用,以后,李喻也少不了抄默这些书本,既可以练字,又可以加深学习。

文瑾白说的很有道理,李喻便也不再多说,开始了每日里的写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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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现在时间紧迫,主要就是练字和将四书五经熟读于心,乃至倒背如流方才能够放手一搏童生试,童生试算是入门考试,有县试、府试、院试三场,通过县试、府试便会成为童生,最后通过院试,才会成为秀才。

李喻粗略了解到,县试到底还是最简单的,由知县大人主持考试,主要考五场,分别考八股文,试贴诗,经论,策论以及律赋等,试贴诗,策论什么的都是比较简单的,在李喻看来应该就是看基础知识是否扎实,不过,越往后,题目便会越深越难吧,否则也不会有人白发皓首依旧徘徊在童生不得寸进了。

这对李喻来说也算是个好消息,以他过目不忘的本事,读上一个月恐怕得抵人家学一年。

然而,难的还是那一笔书法,因为必须要卷面整洁,像是污卷有墨点之类的会直接淘汰掉,考官第一眼便是看你的字,字写的好,给考官的印象自然会好很多,有了这一层,考官阅卷自然就会松泛许多。

李喻前世的字是很漂亮的,因为经常要签字,出文件什么的,他还专门学过钢笔书法的,只是对于这软趴趴的毛笔,他一时间还有劲儿使不出来。

而且,他习惯了写简体字,因此下笔之后下意识就会写出简体字来,在现在看来便是错字,是不允许的,所以这些都要慢慢修改,养成繁体字的习惯。

晚上,点燃昏黄的油灯,李喻会铺上纸,磨好墨,在文瑾白的指导下练习执笔写字。现在必须抓紧一分一秒的时间,自己起步已经比别人晚了,不这样哪里能够赶得上。

文瑾白给他讲解了一番指法和腕法后,说道:习书法最重要的是持之以恒,要用心去练习,用心自然能练好字,心正了字才能正。毛笔字力在笔尖,落笔要刚中带柔,柔中带刚,刚柔并济,写出筋骨来才行....文瑾白的声音娓娓道来,加上他独特的嗓音,有种独特的魅力。

文瑾白很有经验,再怎么说他曾经也是有名师指导的,而且他家学渊源,本身就聪慧,其学问,不下于那些满腹经纶博古通今的老学究。

他将书法口诀结合自己的经验仔细讲给李喻听。不厌其烦的将他的错处一一指出来。

偶尔也会从身后绕过半圈,亲自握住李喻的手,带着他如何下笔,如何走笔,檀木清香萦绕鼻端,纤纤素手,温热的掌心,从李喻的手上一直传递进了心里。

此时的文瑾白和平日里大不一样,一股淡雅的书卷之气从骨子里透露出来,让人忍不住着迷。想到能有这么一个人能永远相伴在身边,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李喻嘴边忍不住扬起一抹笑意。

文瑾白此时心情也是雀跃难耐的,除了晚上睡觉之际,从来没有在清醒的时候挨着他如此之近,几乎没有半点的距离。两人接触过的肌肤如火烧一般,几乎要将人融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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