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禾愣了一下:「你特意帶我來散心的啊?」
這倒是林禾沒想到的,她只是高興可以出來玩。
這段時間每天都是家裡地里的,不然就是下午回去的早,去街上走走看看,買點家裡用的東西。
這對林禾來說,還是有些無聊,但她不是很喜歡鬧市,相反,她確實更喜歡一個人在安靜的地方,做點有意思的事情。
比如在家裡弄點好吃的,這是這幾年養成的習慣,每次做了好吃的,另外父子幾個,一邊大口吃飯,一邊稱讚的時候,她就會覺得心情好。
或者是去附近的山裡走走看看,她喜歡待在山野間,那會讓她渾身舒暢,連心情都變好了。
除了這些,剩下的愛好就是賺錢了,每次李長輝賣了葡萄酒回來,她就喜歡把銀票拿出來數一數。
李長輝還經常體貼的,把銀票換成真金白銀,直接拿銀錠子或者金元寶給她。
細細想來,發現李長輝居然在不知不覺間,已經這麼了解她了。
「我看你這幾天情緒好像有點低落,想著是不是又想到山裡玩了,這次突然決定在南志縣定居,我還沒找到在山中蓋小木屋的地方。」
以前在永和鎮的時候,林禾可是雷打不動,每個月都要在山裡待一兩天。
就連最開始的時候,他們自己打理麻辣燙店鋪的時候,也會特意關門,到山裡玩一天。
那時候林禾也是什麼都不做,就寧願在樹下屋檐下躺著,好像也覺得高興。
不過現在,他好像已經找到地方了。
林禾倒是十分驚喜:「你還想在這邊山里也蓋一個小木屋啊?」
李長輝的表情告訴她,確實是這樣想的。
林禾忙道:「嗨,不用那麼麻煩了,等新家收拾好了,不是天天都住在森林邊上嘛。」
雖然心裡是很高興的,但林禾還是不想李長輝那麼麻煩。
正好這時候,一陣陣烤肉的香味傳來,瞬間吸引了林禾所有的注意力,甚至還忍不住用力吸了一下鼻子。
「好香啊,好久沒這樣吃烤肉了。」
此時的兔子,已經烤得表皮焦脆,李長輝把匕首在火上燒了片刻。
林禾時時提醒他,生熟要分開,尤其是切過生肉的刀,絕對不可以切熟食,就算要切,那也一定要洗乾淨,或者燙一燙。
李長輝雖然不知道林禾為什麼這樣要求,但他和孩子們,卻一直是這樣做的。
把匕首烤過之後,又劃開幾刀兔子肉,確定裡面也已經熟了。
「忘記拿盤子了,只能這樣直接吃了,有點燙手,小心些。」
將整個兔子從火堆上取下來,林禾也眼疾手快的把明火熄滅,待會兒走之前,還要把這個火堆,用土掩埋起來,避免萬一有風吹來,火堆復燃。
烤熟的兔子,外焦里嫩,吃得林禾一邊被燙得哈氣,一邊讚不絕口。
對於李長輝烤肉的本事,她從來都是十分佩服的。
要不是之前開店的時候,那經驗是在算不上好,不然他們的燒烤的,肯定早就開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