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長寧說,我還沒愛慘丁越。我知道,丁越在我眼中太優秀,我覺得他好,我喜歡他。然而兩個多月的交往,我的確還沒有愛丁越愛到不顧一切的地步。
我腦中反反覆覆出現的是丁越說分手的情景,他臉頰邊抽動的肌肉,眼中那種隱忍的痛。
我很擔心他。
兩個月,我了解丁越有多少?
在我眼中,丁越帥氣,正直,體貼溫柔。我真的很難想像他是一個視錢如命的人。
就算買大衣花兩萬八,他說,就算花一年的收入給福生買件衣服,也值得。他說,把女朋友打扮得漂亮是男人的責任。
他與夏長寧豪賭,他說,人爭一口氣。
然而夏長寧說,買大衣又退換了件款式相同的水貨是丁越意識到太張揚,而豪賭只是為了掩飾。
我只希望,那些企業的營業執照和營業範圍的複印件不是丁越明知用途而主動賣出去的,也許是無意中出了點兒什麼紕漏落進了走私集團的手中。
丁越要回大衣也許是他想確認夏長寧動過手腳沒有。我不也懷疑夏長寧在大衣里裝了什麼跟蹤器,他才能準確地跟到麗江?
說他越國境線,誰不知道雲南很多地方一不留神就出了境呢。
我胡思亂想地直接回了家。
爸媽正等著我,神色緊張,「哎呀,福生你終於回來了,警察找你什麼事?」
我搖了搖頭,「一個朋友有點兒事,問問情況,沒別的。」
老媽勃然大怒,「你學會撒謊了?明明是丁越出了事,你還說沒事!」
我嚇了一跳,心裡難過至極,疲倦地對媽媽說:「還沒定罪呢,也許他沒事的。」
老爸老媽一陣輪番轟炸,不外是感嘆還好分手了或什麼遇人不淑之類的。
關上房門,終於清靜了。
在家悶了三天,爸媽見我心情不好,可能他們以為是分手了,不會和丁越再有什麼瓜葛了,也就不提這事了。
一家三口全待在家裡,看書的看書,看電視的看電視,上網的上網。全家都是老師,都有寒假,對著爸媽,我煩。
第四天夏長寧來找我,我當是自己想出門放風的理由去了。也許,是我還真想知道丁越的消息。
他約我在阿七的西餐廳見面。進去的時候,阿七見了我趕緊轉身將吧檯後面酒櫃裡的一瓶紅酒拎了下來,用白布擦著,眼睛卻瞟著我。
是怕我又砸了?我瞧見夏長寧坐在角落裡,我先走到吧檯溫柔地對阿七說:「這酒很貴嗎?」
阿七嘿嘿一笑,「不貴,一點兒不貴。」
「為什麼不把價標上去呢?我要是再砸,好歹也看準了價再砸。」
他渾身一哆嗦,差點兒把手中的酒瓶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