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快急瘋了。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從這天起,夏長寧和丁越同時消失在我視線中。
轉眼過了年,這起走私大案終於圓滿告破,電視、報紙輪番報導。
晚報以整版篇幅詳細報導了這起走私大案的始末。
標題與副標題都極煽情:涉案四個多億,走私大鱷落網——美女幹警喬裝暗訪,帥哥欣然做臥底。
我漠然地看到文章下方寫的內容:海關女幹警巧施妙計說服外貿局工作人員放出消息,以可提供外資企業資料為餌,引誘走私集團上鉤。歷時一年徹底弄清案情,將此走私團伙一網打盡。
我的手便開始抖,一直抖。
原來伍月薇和丁越在瑞麗的三天是說服他做這樣的工作。丁越不是犯罪,他簡直就成了英雄,連夏長寧都不清楚內情。
可是,為什麼他還要分手?
他應該不是被捕,而是早就不在看守所了吧?我手一松,報紙掉在地上。
這件事鬧得很大,雖是化名,但認識丁越的人都知道是他,不認識的從認識他的人口中也知道他了。丁越從外貿局辭了職,聽說是回老家做生意去了。
他連一個交代都沒給我,然而關於他的傳言卻越來越多。
有人說,走私集團里沒判死刑的人放出風聲,要宰了丁越,他改名換姓離開了。
有人說,丁越家裡有錢得要命,幫了警方一回,怕報復早出國了。
還有人說,丁越愛上了海關女幹警,和女幹警走了。
這些傳言對我而言都只有一個結果,就是——丁越離開了,沒給我留下隻言片語。
寒假過去,新學期開學的時候,老師們看我的目光也變得奇怪。和我交好的陳老師偷偷問我:「聽說丁越給你買價值十幾萬的衣服,一送就是價值百萬的翡翠?」
我很認真地亮出手腕上在大理花了幾百塊買的一隻玉鐲神秘地告訴她:「沒有一百萬,只值四五十萬罷了。」
陳老師捧著我的手,像捧著金手一般膜拜。
批改作業的時候,我「不小心」將手鐲摔在了地上,引來辦公室一片驚呼。
我很不在意地說:「舊的不去,新的不來,歲歲平安!」
陳老師看我的眼神想掐死我。
我想笑。
我是不是變態了?
丁越的突然分手、臥底身份、神秘失蹤成了我的心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