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吏職———對官吏職責高標準嚴要求;
信賞罰———賞罰嚴明獎勤罰懶;
一號令———統一思想統一號令統一行動;
以及裁汰冗員、整頓驛站管理、節儉開支、整飭邊防與軍隊、實行一條鞭法、乃至清
丈土地等,無一不可以作如是觀。
張居正著名的《陳六事疏》,被認為是“系統地提出了改革政治的主張”。實際上,仔細
推究起來,這所謂的“六大改革綱領”———省議論、振綱紀,重詔令、核名實、固邦本、
飭武備,實在沒有一件稱得上是真正意義上的改革,倒真實地反映出了張居正試圖強力恢
復祖宗舊制的努力。
即便如此,仔細檢視當日之情形,應該說,張居正的這種努力,進行得艱苦卓絕,其
程度還真的不亞於一場真正的改革。
原因是,此時,大明帝國已經走過了二百多年漫長歲月,就像我們在以前的描述中所
不斷看到的那樣,當年太祖創立的制度,如今大多演變得面目全非。而困擾中華帝國近兩
千年的制度弊端,也在此時一一出現,其交織纏綿的結果,令種種弊害更加積重難返。譬
如,豪強富戶,“多依勢恃強,視佃民為弱肉”,表明新一輪的弱肉強食早已展開。而土地
兼併也已經具有了濃厚的大明帝國特色———“有地無立錐而籍田逾頃畝者,有田連阡陌而
版籍無擔石者”。意思是,有的百姓窮得無立錐之地,卻在官府的賦稅名冊上記載著百畝以
上的納稅額度;而土地極多的大地主,反而在官府沒有記載,也就是說不需要納稅。於是,
許多農民“拋荒田產,避移四方”。
在我國歷史上,一般說來,這種情況一旦出現,便大體上意味著社會動盪不安,官吏
瀆職自肥,而國家財政狀況則窘迫日深。
這種病態的情形,在張居正執政之初的各種文字中反映極多———“生民之骨血已罄,
國用之廣出無徑,臣等日夜憂惶,計無所出。”張居正的憂慮十分真實,民脂民膏已經被榨
幹了,若沒有更好的辦法,則“元末之事可為殷鑑”,元朝覆滅的前車之鑑就在眼前。
那麼,怎麼辦?張居正認為:“非得磊落奇偉之士,大破常格,掃除廓清,不足以弭天
下之患”。顯然,張居正是以這種“磊落奇偉之士”來自我期許的。
平心而論,在獲取權力的過程中,張居正的作為遠非無可挑剔。但若在一個更大的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