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談到:“為臣之道,必須出以公心,不謀私利,才能稱得上一個忠字。臣子我從小受父親
和老師的教誨,對這個字爛熟於心。走上官場之後,兢兢業業,沒有做過什麼墮落、從而
玷污這個字的事情。”
“如今,承蒙皇上天語諄諄,恩若父子,人非草木,我怎能不激勵自己奮發有為!”
“我要謹守祖宗舊制,不敢以臆見紛更;為國家愛養人才,不敢以私心好惡取捨。”
“我要以區區之身,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張居正希望皇帝“念念不忘祖宗締造國家的艱難,念念不忘先帝託付的重任,講學勤政,
親賢遠奸,使宮府一體,上下一心,以成悠悠之治”。
從中,不難看出張居正心潮激盪,必欲有大作為的雄心壯志。以至於四百多年後讀來,
仍令人不免感慨萬千。
從紛紜駁雜、汗牛充棟的各種記載中,很難得出張居正與王安石一樣,進行過大規模
變法的結論。儘管後來———直到今天的人們時常把這兩個人的作為,並稱為“王安石變法”
與“張居正變法”,認為此二人是我國古代歷史上的偉大改革家。甚至在張居正如日中天、
大權在握時,就曾經有人將張居正類比為王安石,而對其進行猛烈抨擊。
這種說法十分可疑。
姑且不論成敗,王安石具有豐富的行政管理經驗,其財政、金融等經濟思想與觀念,
系統、高明而且超前,並確實曾經在大宋帝國的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等諸多領域裡進
行了相當深入的制度變革。
張居正則在帝國官場長期薰陶下,缺少深入系統的思想理念,他更多憑藉的是申不害、
韓非子、古老術家與法家那一套權謀智術。因此,在制度層面上,我們找不到或很少能夠
找到張居正進行或試圖進行變法的證據;在理論層面上,也很難看出他有什麼富有創意的
貢獻。他所做的一切,大體是在現有制度、體制框架內進行的。誠如張居正自己所說,他
要做的,“惟在遵守祖制”,“為祖宗謹守成憲”。
用今天的語言表述,張居正所追求的目標,可能就是用謀略、強力手段,恢復祖宗———
朱元璋時代的帝國制度活力,從而,在現有的體制條件下達到民富國強。舉凡張居正十年
施政舉措,譬如:
尊主權———可以理解成尊重君主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