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商業的繁盛,與全國大一統局面以及水陸交通的發達是分不開的。如此發達的商業,就更需在流通領域有一個更加寬鬆的環境。也為紙幣的興盛提供了廣闊的天地。此時,是中國古代紙幣最為興盛的時期,在元朝的大部分時期里,紙鈔是唯一官方認可的貨幣,完全取代了銅錢在流通中的地位,這在中國歷史上還是一件全新的事物。
元太宗窩闊台滅金之後,即沿金朝舊制,印造紙幣。忽必烈即位後,在中統元年(1260年),又發行兩種紙幣:一種是中統交鈔,以絲為鈔本,以兩為單位,每二兩當銀一兩;一種是中統元寶鈔,簡稱中統寶鈔或中統鈔,以金銀為鈔本,面額自十文至二貫(一千文為一貫)共9種,每一貫當交鈔一兩,兩貫當白銀一兩。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又發行至元寶鈔,簡稱至元鈔,也以金銀為鈔本,與中統鈔並行,面額自五文至二貫共十一種,每一貫當中統鈔五貫。有元一代以使用紙幣為主,其中中統鈔和至元鈔一直行用不廢,這二者成為主要的紙幣。
在馬可·波羅的記述中,元朝的紙幣是用桑樹皮作為原料的。之後用水浸泡,把它搗成泥狀而後製成紙,這種紙與棉紙沒有什麼不同,只是它的顏色黑了一些。紙幣的樣子,馬可·波羅也作了詳細的描述。把上述桑皮紙“裁作長方形,其式大小不等”。其上“有不少專任此事之管吏署名蓋章”,然後“諸官之長復蓋用朱色帝璽,至是紙幣取得一種正式價值。”
伴隨著紙鈔的發行其相關的法令也及時的出台了。法令規定:製造此種紙幣之後,用之作一切給付。凡州郡國土及君主所轄之地莫不通行。包括所有軍餉皆用此種貨幣給付,其價如同金錢;法令還規定,對於偽造紙鈔者將處以極刑。如果此條法令放在現在,那製造假幣的冒險者們定會三思而後行的。
在元朝前期,紙幣頗有信用,通行全國各地。統一的、穩定的紙幣的流通,大有利於各地之間的經濟交流,促進了商業的繁榮。當時紙幣得以流通的保證,一方面是元朝政府禁止一切金、銀、銅錢的流通,也不鑄造銅錢,而更主要是鈔本比較充實,如中統鈔和至元鈔皆可兌換金銀。
馬可·波羅也詳細記述了元朝紙幣對當時中國經濟的影響。每年官府都到各地宣傳,個人收藏有金銀、珠寶、皮革時,應速到官府去換紙幣,價格從優。以後如需用金銀珠寶,還可用紙幣去官府買,價格仍從優,而且保證供應。這種措施,保證了紙幣的信用,通過每年講,反覆講,使人們自願去換紙幣,人數多到“不可思議”。
這些記載,充分說明了元朝初期,也就是忽必烈皇帝時期紙幣政策是十分成功的。因此,馬可·波羅稱讚蒙古大汗通過發行紙幣,“獲得了超過全世界一切寶藏的財貨”。這說明當時聚集在中國的財富,是世界上其他國家所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