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點胡適是說對了,那就是,因為陳西瀅揭發了魯迅學術著作中有抄襲的嫌疑,這讓魯迅與陳西瀅結下死仇,也和現代評論派結下了死仇。現代評論派的一彪人馬大都參加了新月社,魯迅也就和新月社(新月派)結下了死仇。
直到十年之後,魯迅的這個氣還沒有消。一九三五年十二月,魯迅在《且介亭雜文二集·後記》里再次舊事重提,雖歷經十年之久,魯迅的仇恨卻是歷久彌新,沒有一點減弱的意思。其中有這樣一段話:
在《中國小說史略》日譯本的序文里,我聲明了我的高興,但還有一種原因我未曾說出,是經十年之久,我竟報復了我個人的私仇。當一九二六年時,陳源即西瀅教授,曾在北京公開對於我的人身攻擊,說我的這一部著作,是竊取鹽谷溫教授的《支那文學概論講話》裡面的“小說”一部分的;《閒話》里的所謂“整大本的剽竊”,指的也是我。現在鹽谷教授的書早有中譯,我的也有了日譯,兩國的讀者,有目共見,有誰指出我的“剽竊”來呢?嗚呼,“男盜女娼”,是人間大可恥事,我負了十年“剽竊”的惡名,現在總算可以卸下,並且將“謊狗”的旗子,回敬自稱“正人君子”的陳源教授,倘他無法洗刷,就只好插著生活,一直帶進墳墓里去了。(《魯迅全集》第六卷第450—451頁)
關於“剽竊”的辯駁(3)
再怎樣辯白,再怎樣義憤,不說明,不出注,總是不對的,至少也是欠妥的。從這樣的仇視上,也可看出魯迅對這件事是怎樣的在意。
在《西瀅致志摩》中,還有幾句讓魯迅大為惱火的話。可說是戳到了魯迅的痛處:
有人同我說,魯迅先生缺乏的是一面大鏡子,所以永遠見不到他的尊容。我說他說錯了。魯迅先生的所以這樣,正因為他有了一面大鏡子。你聽見過趙子昂——是不是他?——畫馬的故事罷?他要畫一個姿勢,就對鏡子伏地做出那個姿勢來。魯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對了他的大鏡子寫的,沒有一句罵人的話不能應用在他自己的身上。要是你不信,我可以同你打一個賭。
話是難聽了點,但和魯迅後來多次標榜過的自己寫作的宗旨也還相差不大。魯迅不是常說自己怎樣勇於解剖自己,怎樣要引起療救的注意,在給尤炳圻的信中曾說“還要揭發自己的缺點,這是意在復興,在改善”。解剖自己,揭發自己的缺點,不就是把自己的缺點昭示給世人,以為警誡嗎?陳西瀅說“魯迅先生的文章也是對了他的大鏡子寫的”,不過是一種形象的說法,或者說是一種嘲諷的說法。
面對這樣善作婉諷,而實則如利刃錐心的對手,魯迅也不能示人以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