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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二六年一月三十日,李四光看到《晨報副刊》上的“一束信”,知道陳西瀅談到了自己,此前也一定看到過魯迅對他的嘲諷,便給副刊的編輯徐志摩寫了封信。一則是為了準確說明他在京師圖書館擔任副館長的薪水問題,再則也是忍不住要說說魯迅對他的誣衊。

他說他今天看到貴報副刊《閒話的閒話之閒話引出來的幾封信》中,有一段記載與他個人有關係,所以不得不有所聲明。他答應到國立京師圖書館去供職以前,曾經和北京大學校長蔣夢麟先生當面商量,向學校請假一年。蔣先生也表贊同,以後又正式具請假公函說明此事,這封信現在還在蔣先生手裡。魯迅說他是以北大教授兼國立圖書館副館長一層,絕對與事實不符。

接下來談到他的薪水。說他初到圖書館的時候,國立京師圖書館委員會方面,曾通過一個議案,議決副館長薪水每月五百元。當時他曾再三向委員會委員長說明:他個人的生活簡單,不需要那個數目。但是此事已經議決,並且副館長是機關中的一部分,他未必永久是副館長,在未經正式的手續以前,不便立刻變更決議案,以至牽動全盤的計劃。所以他當時想出一個辦法,只受半數,其餘一半,捐予圖書館購買某種書籍,並且正式作函通知委員會。前天陳西瀅先生匆忙中問他在圖書館拿多少薪水,他答道:“只拿二百五十元。”魯迅先生未曾詳察事實,竟然寫出“月薪至少五六百元的李四光”一句話,他實在不敢承認。

李四光的薪水是多少(3)

說魯迅的幾句話是這樣的:

我聽說魯迅先生是當代比較有希望的文士。中國的文人,向來有作“捕風捉影之談”的習慣,並不奇怪。所以他一再笑罵,我都能忍受,不答一個字。暗中希望有一天他自己查清事實,知道天下人不盡像魯迅先生的鏡子裡照出來的模樣,到那個時候,也許這個小小的動機,可以促魯迅先生做十年讀書、十年養氣的功夫。也許中國因此可以產生一個真正的文士。那是何等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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