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社會理念(2)
總之:讀史,就愈可以覺悟中國改革之不可緩了。雖是國民性,要改革也得改革,否則,雜史雜說上所寫的就是前車。一改革,就無須怕孫女兒總要像點祖母那些事,譬如祖母的腳是三角形,步履維艱的,小姑娘的卻是天足,能飛跑;丈母老太太出過天花,臉上有些缺點的,令夫人卻種的是牛痘,所以細皮白肉:這也就大差其遠了。(《華蓋集·這個與那個》)我自己,是什麼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東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著我自以為可走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淵,荊棘,狹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負責。(《華蓋集·北京通信》)中國是古國,歷史長了,花樣也多,情形複雜,做人也特別難,我覺得別的國度里,處世法總還要簡單,所以每個人可以有功夫做些事,在中國,則單是為生活,就要化去生命的幾乎全部。尤其是那些誣陷的方法,真是出人意料,譬如對於我的許多謠言,其實大部分是所謂“文學家”造的,有什麼仇呢?至多不過是文章上的衝突,有些是一向毫無關係,他不過造著好玩,去年他們還稱我為“漢奸”,說我替日本政府做偵探。我罵他時,他們又說我器量狹小。
單是一些無聊的事,就會化去許多力氣。但敵人是不足懼的,最可怕的是自己營壘里的蛀蟲,許多事都敗在他們手裡。因此,就有時會使我感到寂寞。但我還是要照先前那樣做事的,雖然現在精力不及以前了,也因學問所限,不能慰青年們的渴望,然而我毫無退縮之意。(《書信·致蕭軍、蕭紅》)我早就很希望中國青年站出來,對於中國的社會,文明,都毫無忌憚地加以批評……(《華蓋集·題記》)真的猛士,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華蓋集續編·記念劉和珍君》)再看這十二條語錄中,有哪些體現社會理念的詞語,和它們出現的次數。電腦選詞的結果是:中國——九次,中國人——三次,運命——三次,青年——三次,我自己——三次,國民性、文明、仇恨、兇險、謠言、猛士各一次。
據此可以說,魯迅是關心中國和中國人的,是常說運命的,是關心青年的,也是經常考慮自己的。國民性、文明,這類理性化詞語,他是用的;仇恨、兇險、謠言、猛士,這類情緒化的詞語用的更多。
實際上,也可以變通一下,把這十二條語錄當作一篇文章來讀,那麼這就是一篇體現了他的社會理念的宣言了。從中我們可以看出,他是要改造這個社會的,但這個社會改造起來太難了,幾乎是不可能的。每前進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價,有時到了讓人氣餒的程度。縱然這樣,還是要改造下去,希望在於青年,在於真正的勇士,敢於直面慘澹的人生,敢於正視淋漓的鮮血。這就是魯迅對他所處的社會的看法,也是他對這個社會實施的改造方略。
這樣的社會理念,只能說是一個有良知的知識分子,對社會的正義感,對社會進步的最起碼的認知。他的理念,沒有超出一個舊時代的士人對社會的認知,所採用的方法,也是千百年來有志於社會改革的志士仁人的那一套,沒有新的社會認知,也沒有新的改造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