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篇耳。”蔣祖恰也人為“王充《養性》、《政務》、《譏俗》三書,至今均已
亡佚,雖則它們的基本觀點在今本《論衡》中可以探知,但今本《論衡》實未包括
上述三種著作。”
我們認為,同一作者,不同著作的內容互相滲透,是常有的事,因此我們往往
可從現存著作中窺知其佚書的內容。但是,我們卻不能就此得出佚書的篇章就已包
括在今存著作之中的結論。王充的著作也有這種情況。固然今本《論衡》保留了一
些《譏俗》、《政務》、《養性》、《大儒論》等書的某些內容,但我們不能說今
本《論衡》就包括了諸書的全部篇目,更沒有充足理由說是諸書的改編。首先,
《論衡》與《譏俗》、《政務》、《養性》等書是各自獨立的專書,王充在不少章
節常常將《論衡》與諸書對舉:
《自紀篇》曰:
充既疾俗情,作《譏俗》之書;又閔人君之政……故作《政務》之書;又傷俗
文多不實誠,故為《論衡》之書。
以此見《譏俗》、《政務》、《論衡》相次而作,本為三書。又《對作篇》曰:
其《政務》言治民之道;《論衡》諸篇,實俗間之凡人所見,與彼無以異也。
《政務》與《論衡》對舉,內容也各自不同。又《自紀篇》:
《譏俗》之書,欲悟俗人,故形露其旨,為分別之文,《論衡》之書,何為復
然?
《譏俗》與《論衡》對舉,並通過問難者的口,兩相比較其風格。
致於《養性》之書,《自紀篇》明明敘在充晚年窮居老病時所作,更在諸書之
後,不可與《論衡》之書相混同。由此可見,《譏俗》、《政務》、《論衡》、
《養性》各自為書,不相雜廁。即或諸書有的內容經王充晚年改定,收入了《論衡》
定本之中,其改動也是非常之大的,不能簡單地視為同書的改隸。如世以為《備之》、
《禁酒》是《政務》中的兩篇,《節義》是《譏俗》中的一篇,《養氣》是《養性》
中的一篇,都不見於今本《論衡》之中,即是明證。
今本《論衡》中有不少譏時俗、言政事的內容(儘管沒有說節義,講治道),
如果說是《譏俗》、《政務》之書的改隸還差可成立的話,那麼《養性》之書的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