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子》第五十二章注道:“母,本也;子,末也。得本以知末,不舍本以逐末
也。”不能抓住問題的根本,治末不治本,捨本逐末,“皆舍本以治末”(《老子》
第五十七章注)。就只能導致國家的混亂和衰敗。
抓住“本”這個治國根本,最終實現“無為而治”。在實施過程中,它並不是
僵死的教條。針對複雜多變的具體情況,王弼認為還應有靈活性,要有應變的能力。
“是故用無常道,事無軌度,動靜屈伸,唯變所適。”(《周易略例·明卦造變通
爻》)對各種具體情況採取恰當的方法靈活處理,這並不是容易的事。“權者,道
之變。變無常體,神而明之。存乎其人,不可豫設,尤至難者也。”(《論語·子
罕》皇侃疏引王弼《論語釋疑》)權力的運用要適應時代的要求,要合乎“道”,
所以應把握和順應社會發展的規律。“為隨而令大通利貞,得於時也;得時則天下
隨之矣。隨之所施,唯在於時也。時異而不隨,否之道也,故隨時之義大矣哉!”
(《周易·隨卦》注)不能審時度勢,順應時代潮流,必然自取滅亡。“為隨而不
大通,逆於時也。相隨而不為利正,災之道也。”(同上)可見正確估計形勢,正
視現實,而採取正確的措施治國,是至關重要的。
處於亂世(或各種制度尚未完善)而急需變革的創始時期,一國的君臣、有為
之士還應奮發有為、剛健積極,發揮高度的主觀能動性,應天順民。“夫能輝光日
新其德者,唯剛健篤實也”(《周易·大畜》注)。“成大事者,必在剛也”(
《周易·小過》注)。修德而成大事,也要剛健有為,創立新制。“革去故而鼎取
新,取新而當其人,易故而法制齊明。……鼎者,成變之卦也。革既變矣,則制器
立法以成之焉。變而無制,亂可待也。法制應時,然後乃吉。賢愚有別,尊卑有序,
然後乃亨。”(《周易·鼎卦》注)新的制度也應順應時勢合理制定,這才能走向
無為而治的理想境界。
創始階段,需要確立制度,包括名分等級。“始制,謂朴散始為官長之時也。
始制官長,不可不立名分以定尊卑,故始制有名也。”(《老子》第三十二章注)
這樣,“上守其尊,下安其卑,自然之質,各定其分。”(《周易·揭卦》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