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而且存在於自然界。朱熹說:“虎狼知父子能孝,蜂蟻知君臣能義,豺狼知
報本能孝,睢鳩知別有能禮。”(《語類》)所以他說:“理便是仁義禮智”,
“道者古今共由之理,如父之慈,子之孝,君仁臣忠,是一個公共道理。”(《語
類》)在朱熹看來,“理”實際上就是忠、仁、孝、義、禮、智等道德倫理的共性。
這樣,他就把封建的倫理道德上升到宇宙本體的高度。“理在事先”是朱熹一論的
又一塊理論基石。
其次,在“理”的性質上,朱熹作了比二程更為抽象的論證和更明確的規定。
他把作為宇宙本體的“理”和具體事物的“理”嚴格區分開來。有人問:“未有物
之時為何?”朱熹回答說:“是有天下公共之理,未有一物所具之理。”(《語類》)
這個“天下公共之理”就是總理“太極”,它存在於萬物開始之先,而“物所具之
理”則是以後才形成的,不是宇宙的本體。
朱熹給“理”規定了以下的性質:其一,理永不生滅,生於天地之先:“有此
理便有天地”;又存於天地既亡之後:“萬一山河大地都陷了,畢竟理卻在這裡。”
(《語類》)理是超時間的永恆存在。其二,“理”無形體,無方所,也是跨越空
間的絕對精神。他說:“周子所以謂之無極,正以其無方所、無形狀。以為在無物
之前,而未嘗不立於有物之後;以為在陰陽之外,而未嘗不存乎陰陽之中;以為貫
通全體,無乎不在,則又初無聲臭影響之可言。”(《文集》)通過對周敦頤“無
極而太極”這個宇宙本體論的闡發,說明“太極”具有無形、無臭、無聲的特性,
又說明它是貫通一切領域,既在無物之前,又在有物之後;既在陰陽之外,又在陰
陽之中,是一個無處不存的精神實體。
在論證“理”是精神實體的過程中,朱熹採取了“體用一源”,“有無統一”
的精巧方法,使他的哲學更具有抽象性和迷惑性。從“作用一源”來看,“體”就
是“理”或“太極”,“用”就是“氣”和“陰陽”。“體用一源”似乎是認為
“理”“氣”共為宇宙本體,是同一本體的兩個方面。實質上是一種巧妙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