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理性思辨的唯心主義理學體系,使之達到了唯心主義理學的最高水平。後人在習
慣上把朱熹和二程的學說稱為“程朱理學”。
朱熹和二程一樣,把“理”作為最高的哲學範疇。他說:“宇宙之間,一理而
已,天得之而為天,地得之而為地,而凡生於天地之間者,又各得之以為性,其張
之為三綱,其紀之為五常,蓋皆以此理流行,無所適而不在”。(《朱文公文集》
卷70。下引此書簡稱《文集》)宇宙間的一切都充斥著一個普遍流行和無所適而不
在的“理”,理生天地,成萬物之性,展現為“三綱五常”。無論自然、社會和倫
理道德領域,都體現了“理”的流行。理無所不在,這是對二程理一無論的繼承和
概括。
在此基礎上,朱熹又提出了“太極”這個概念,認為“太極”是“理”的總體。
他說:“總天下之理,便是太極”(《朱子語類》。下引此書,簡稱《語類》。)
他還認為“太極”是“理”的最高體現;“至於太極,則又初無形象方所之可言,
但以此理至極而謂之極耳。”(《語類》)這就進一步完善了理一無論的世界觀,
使之更加完備。朱熹的理一無論哲學體系,主要可分為以下三方面。
首先,在理與氣、理與事的關係上,主張理氣統一。為此,他借用了張載氣化
論的思想資料,對理本體論的世界觀作出了合乎邏輯的論證。其論證方式分兩個步
驟:
第一步,就具體事物而言,朱熹斷言“萬物皆有理”,如在自然界,四時變化,
“所以為春夏,所以為秋冬”是理;在動物界,“甚時胎,甚時卵”是理;在植物
界,“麻、麥、稻、糧甚時種,甚時收,地之肥瘠,厚薄,此宜種某物,亦皆有理。”
(《語類》)這些“理”都是指具體事物的“當然之則”及其“所以然”之故。他
說:“至於所以然,則是理也。”(《語類》)這都表明理是事物的必然規律,也
說明“理”在“氣”中,“道”在“器”中。朱熹說:“理是虛底物事,無邪氣質,
則此理無安頓處”,“然理又非別為一物,即存乎是氣之中。無是氣,則理亦無掛
搭處”。“有理而無氣,則理無所立。”(《語類》)在這裡,朱熹認為“理”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