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富大抵無餘,若取之不已,而經用有缺,不過巧為名色取之於民耳!”孝宗矍然
曰:“如卿所言,是朕假手於發運使以病吾民也。”事後經過查實,確實如張栻所
言,便停止了此項弊政。
第三件事是朝廷準備用宦官張說除簽樞密院事,張栻連夜起草奏疏,極陳其不
可,並在第二天早朝中,當面指責虞允文:“宦官執政,自京輔始,近習執政,自
相公始”。(同上)弄得堂堂宰相“慚憤不堪。”接著再上奏勸阻皇帝不可用張說
掌握樞密院,終於使孝宗省悟,制止了這次任命。但自此以後便和虞允文結下怨恨。
次年就將張栻排出中央政府,除知袁州(今屬江西)。淳熙五年(1178年)改知江
陵(今屬湖北)。淳熙七年(118。年)遷右文殿修撰,提舉武夷山沖祐觀。同年八
月,年僅48歲的張栻就病逝於住所。
張栻一生不僅力主抗金,反對和議。他居官期間,廉明清正,關心人民。每到
任,常“問民疾苦”,調查當地“利病”,認真改革地方的弊政,減輕人民的負擔。
公元1171年,湘中大旱,農民大量逃亡。張栻對此種情況十分關心,當時朱熹正在
興辦“社倉”(由封建國家的地方政府,組織籌劃,掌握部分必需的生活資料,在
青黃不接之際貸給農民。年成不好,則利息減半,遇饑荒年則全免利息,然後用產
品償還)。他十分贊同這種作法,認為它能減少農民流徙,還能阻止大地主的高利
剝削和土地兼併。張栻提出了“薄賦寬民”的主張。公元1169年除知嚴州,到任即
訪民疾苦,首以丁鹽錢捐太重為請,得蠲是歲半輸”(《朱文公文集》卷89)。他
在江陵時期多次彈劾了信陽守劉大辯“估勢希賞,廣招流民,奪戶熟田”,他清楚
地知道劉大辯有後台支持,冒著丟官的危險,要求朝廷論其罪,表現了他“勇於從
義”的無私無畏精神。張栻作為一個封建社會的清官,對貪官污吏十分痛恨。在任
荊湖北路轉運副使、知江陵期間,竟“一日去貪吏十四人”,此外,他做地方官期
間,還取締了一些有害於社會的惡劣習俗。如知靜江府時,剛上任即發布了《諭俗
文》說:“訪聞愚民無知,病不服藥,妄聽師巫,惡僧邪說,以致害人致死。”明
申要對那些“班惑百姓”的“師巫”、“惡僧”重作施行,《諭俗文》又說:“訪
聞鄉落愚民誘5!他人妻室販賣他處”,明申對拐賣人口者要“嚴行懲治”。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