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完全繼承了周敦頤和二程的思想。認為太極的運動產生出陰陽之氣。二氣交
感化生萬物,所以太極是宇宙方物的本源。他強調“太極”是形而上的精神實體說:
“所謂太極天地之性,語意未圓,不若雲天地亦形而下者,一本於太極……有太極
則兩儀生生而不容焉。”(同上)根據什麼說“太極”是形而上的呢?他在論述理
與心、性、天命之關係時說:“理之自然謂之天命,於人為性,主於性為心。天也、
性也、”心也,所取則異,而理則同。”(《孟子說》卷7)這裡肯定了“理”的本
體性。同朱熹一樣,太極和理是同等的範疇。是精神性的。是宇宙的本體,也是宇
宙萬物之本源。
對於太極之理與萬物之理的關係問題,張栻的觀點同二程一致。只是表述有所
不同。他說:
蓋何莫而不由於太極,何莫而不具於太極,是其本之一也。然太極則有二氣五
行,糹因蘊交感其變不齊,故其發見於人物者,其氣稟各異而有萬之不同也。雖有
萬之不同,而其本者一也,亦未嘗不具於其氣稟之內”(《孟子說》卷6)
其所以為萬殊者,固統於一,而所謂一者,未嘗不多具於萬殊之中也。
知太極之有一,而不知物物各具太極也(《全集》卷29)
由此可見,在太極(理)與萬物之理的關係問題上,張栻以為,雖因氣稟不同
而有萬殊之異,然而從根本上講,它們都是統一於“太極”的,而作為總體的“太
極”又各自“完具於”一個太極。同朱熹一樣堅持了“理一分殊”的觀點。
在理與事物的關係上,張栻主張理在事先,是事物之所以然。他說:“有是理
則有是事,有是物。”(《孟子說》卷6)又說:“事事物物皆有所以然,其所以然
者,天之理也。”(同上)這個觀點同程朱完全是一致的,是由他們的理本體論引
申出來的。
其次,他論述了“心”的主宰性;
值得注意的是,張栻還認為“心”也具有對萬物的主宰性。他說:
心也者,貫萬事,統萬理,而為萬物之主宰者也。(《全集》卷十二)
蓋心宰事物,而敬者心之道所生也,則萬理森然而萬事之綱總攝於此。(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