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求濟度外之功哉!”(《上孝宗皇帝第三書》)針對這種情況,他要求取消皇帝
個人獨裁;一切政事“付之會議”,主張給中央各部和地方官以應有的權力。提出
“重六卿之權”“置大帥以總邊陲”,“住文武以分邊郡”,充分發揮中央各部分
和地方各級行政機構官吏的作用。他認為,如果能如此,就可達到“財自阜”“兵
自強”“利自興”“守自固”。使國富民強的目的。北宋王朝在建國之初實行高度
的中央集權,目的是為了徹底結束地方割據,鞏固國家統一。高宗南渡以後,為了
推行對金人妥協投降的路線,防止主戰派將帥專權抗戰,死抱中央集權不放,大大
削弱了抗金力量,由於將帥無主動權,因而屢戰屢敗。陳亮的改良主張,不僅可以
糾正君主集權造成的種種弊端,而且還對於加強發展抗金的軍事力量有著積極的作
用。由此可見,陳亮的分權主張,在南宋更有其特殊意義。
對於“任人之道”,陳亮認為,南宋之所以萎靡不振,也與“任人之道”不當
有著密切關係,這種“任人不當”首先表現於“以儒立國”(《上孝宗皇帝第三書》),
以儒家經典為內容進行科舉取士,形成了使士大夫“宛轉於文法之中”,“而不知
事功之為何物”,“不知形勢之為何用”(《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造就了大
批的“儒庸萎(王肖)之人”(《中興五論》)使之充斥朝廷,那能為國家辦好事?
在這樣的用人制度下,許多有真才實學的能人受到排斥。其次表現在用人不信,不
能“虛心以待之”,推誠以用之”(《中興五論》),這就使得天下的英豪之士不
能為朝廷所用。針對這些問題,陳亮提出了“疑則無用,用則勿疑”、“與其位,
勿奪其職,任以事,勿間以言”(同上)的建議,這種建議是要求放手發揮各級官
吏的作用,使人盡其才。
在選用人才上,陳亮認為“自古亂離戰爭之際,往往奇才輩出”(《中興遺傳
序》),他講了一個善於選求人才的寓言故事:
昔人有以千金求千里馬者,不得,則以五百金買其骨焉。不逾期,而千里馬至
者三。何則?趨其所好,人之情也。不得於生者,見其骨猶貴之,可謂誠好之矣。
生者之思奮,因也。(《英豪錄序》)
這個故事含義深刻,說明只要能真正愛護人才和真心實意求取人才,就不會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