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中寫道:“學問之道,以各人自用得著者為真,凡倚門傍戶、依樣葫蘆者,非
流俗之士則經生之業也。此編所列,有一偏之見,有相反之論,學者於其不同處正
宜著眼理會,所謂一本而萬殊也”。“一本萬殊”是學術發展的客觀現實,不能強
人就己,而“一偏之見”、“相反之論”也一定有其合理的成分在內;但是,如果
不加以“會眾合一”的學術歸納,混“金銀銅鐵為一器”,則令人茫無頭緒,難以
把握“數百年之學脈”。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明儒學案》正是梨洲“一本萬殊,會
眾合一”學術史觀的結晶。
梨洲一以史學為根抵”(梁啓超語),在史學領域貢獻甚偉,既撰有大量史學
著作,又有一整套具有真知灼見的史學理論,實為一代史學大師;由他開山的清代
浙東學派,也以史學成就最為著稱。
“經世應務”是梨洲治學不容移易的原則,因此,其治史的重點主要集中在明
代,不僅著有長達244卷的《明史案》,對南明時期史料的搜集保存也極為注意,有
《行朝錄》、《弘光實錄鈔》等,一方面探討、總結有明一代“治亂之故”,同時
也藉以寄託故國之思。
“寓褒貶於史”,是梨洲史學思想的一項重要原則。他認為史書應起到“揚善
懲惡”的作用,如果“為史而使亂臣賊子得志於天下,其不如無史之為愈也”(
《晉書·史》);並且還對各種體例的史書提出適用的褒貶原則,比如他認為地方
志應“存美而去惡,有褒而無貶”,不同於正史之“美惡俱載”,“猶其所去,是
亦貶之之例也”(《再辭張郡侯修志書》)。
同時,梨洲也十分重視史料的搜求考證,提倡嚴謹求實的學風,批評那種“不
能通知一代盛衰之始終,徒據殘書數本、諛墓單辭,便思抑揚人物”(《談孺木墓
表》)的淺陋輕躁習氣。
在梨洲自己,無論是擺述歷史,還是應人之請而作的碑誌序銘等,都是遵循了
上述原則的。
為明修史,是梨洲的夙願,但是,出於民族大義,清政府幾次禮聘都被他拒絕
了。然而梨洲卻始終關注《明史》的編寫情況。他認為:“一代是非,能定自吾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