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上書言事,不平疾憤吶喊,轉到從事激烈的變法活動之中。
中國近代歷史上的“百日維新”,是從1898年6月11日光緒頒布國是之詔開始的,
至同年9月21日西太后發動政變結束,歷時一百零三天。
1898年6月11日,在康有為等維新派人士的強烈要求下,光緒終於下定決心,頒
布“明定國是”詔書,宣布正式變法。
“嗣後中外大小諸臣,自王公以及士庶,各直努力向上,發憤為雄,以聖賢義
理之學,植其根本,又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實力講求,以救空疏迂謬之弊。
專心致志,精益求精,毋襲其皮毛,毋競騰其口,總期化無用為有用,以成通經濟
變之才。”(《德宗景皇帝實錄》)
6月16日,光緒皇帝頂著慈禧太后等後黨的壓力,打破清朝皇帝不得召見小巨的
“祖宗家法”,特旨召見了康有為。召見前,康有為碰見了榮祿,並告誡這位著名
的守舊大臣,非變法不能救中國,“殺幾個一品大員,法即變矣!”(《清廷戊戌
朝變記》)召見中,光緒帝頗有興致地聽康有為闡述自己的變法救國主張,並頻頻
表示贊同。康有為問道:“皇上之聖既見及此,何為久而不舉,坐致割弱?”光緒
嘆息說:“奈掣肘何?”於是康有為建議道:“就皇上現行之權,行可變之事,雖
不能盡變,而扼要以圖,亦足以救中國矣。唯方今大臣,皆老耄守舊,不通外國之
故,皇上欲倚以變法,猶緣木以求魚也。……皇上欲變法,唯有擢用小臣,廣其登
薦,予以召對,察其才否,皇上親拔之,不吝爵賞,破格擢用。”光緒贊成其觀點
(年譜)。召見談話非常投機,持續達兩個多小時。召見後,光緒欲重用康有為,
終因舊守勢力太大,只好委他一個在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的小職位,准予專摺奏事。
百日維新的日子裡,康有為充分利用光緒帝給予的專摺奏事特權,給皇上提出
了許多維新變法主張。他幾乎是每兩三天就寫一件條陳。如果說以前的上清帝書主
要是產生社會影響的話,而這時期的奏摺則主要是直接影響皇上。
這期間康有為上奏的主要內容為:
政治上,尊孔教為國教,選才議政,許民上書,裁冗官,斷髮易服改元,開懋
勤殿議制度,開制度局等,希望朝廷能破格錄用維新變法人才,建立變法機構。
經濟上,勸勵工藝,獎募創新,立商政,開農學堂,地質局,築鐵路,廢漕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