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褚韶華覺著,自己以後得按著新文化的提倡來做父母,她不會把子女牢牢的控制在自己的手裡,到時子女長大,也不會要求他們一定要在自家鋪子幹活,要是子女有本事出去闖蕩一番自己的事業,褚韶華高興還來不及,斷不能攔著。如果子女本事平平,也只好讓他們給自家幫忙了。
褚韶華心下一動,突然有些明白為什麼她給家裡的生意帶來這許多的利潤,卻只得十兩銀子的事了。
或者,在公公的眼裡,她想的賣鞋的主意就如同柜上的夥計、掌柜給柜上出了個好主意一般,有好主意,給些獎賞就是。
或者,公公就是這樣想的吧。
褚韶華並不認為是受了冒犯,將心比心的想一想,如果不是自己親身經歷這事,怕褚韶華也會做與陳老爺一樣的選擇,柜上的人有功,自然要給獎賞的。
只是,褚韶華再自自身而論,一個人做了有益主家生意的事,尤其是褚韶華自己這種性格,只武斷的給她十兩銀子,她是不能滿足的。
我要怎樣才能滿足呢?
褚韶華自己問自己。
一時間,她卻也想不出答案。
這個問題的答案是潘先生給的。
——
說來,褚韶華也是個神人,她有事請教潘玉,這不足為奇,兩人的年紀也差不離。她與潘先生,從年紀上完全是兩代人,二人所受的文化背景亦是天差地別,換個人,心中即便存疑,也不會冒失的向長輩請教此事。
因為,晚輩與長輩是有著天然的距離與鴻溝的。
可事情就是這樣的巧,褚韶華去還潘小姐的書,趕上潘太太潘小姐出門買東西,並不在家,倒是潘先生於家消譴。褚韶華見到潘先生既意外又高興,潘先生是大忙人,如今褚韶華與潘先生並沒有生意往來,更不是輕易可見到的了。
褚韶華將書放到條几上,笑著說明來意,「前些天,玉姐姐借我一本書看,我看完了,過來送書。」
潘先生看一眼書名,他待褚韶華向來是不同的,問褚韶華,「讀懂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