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事?你說是公事就是公事?」李參連連冷笑,「既然是公事,拿縣衙門裡的文書出來看,若有半分作假,哼——」
潘三有些迷糊:「不知官人說的是什麼文書?小的們自小窮苦出身,長大至今一字不識,只是鄉書手告知我們里正文書寫的什麼,便就趕去了。」
聽了這話,李參皺起眉頭:「辦公事,沒有經過縣衙?只是鄉書手,然後又有什麼里正書狀,你們便就穿州跨縣去拿人?」
潘三挺了挺胸,頗有些自傲地道:「報官人,小的如今當著本鄉耆長,拿賊追捕逃亡都是小的該管的事。鄉里出了這種不守法紀的事情,自然星夜去拿!」
「什麼亂七八糟的!」李參猛地一拍桌子,「一個耆長,帶著兩個鄉勇,便就敢到其他州縣拿人,還敢說自己是公人!天下哪有這種規矩?!」
潘三嚇了一跳,忙道:「官人,我們這裡從來都是這樣的。鄉里有了亂子,都是我們幾個耆長捉人,做的是官家的事,而且衙門那裡也有我們名籍,當然是公人!」
李參看著一臉認真的潘三,只覺得頭大如斗。
縣衙裡面,公人、吏人和差人這三種稱呼,雖然有時也會混淆,絕大部分時間還是涇渭分明。稱呼吏人,大多都是有編制的,月月領著俸祿,地位較高。公人則是到縣衙服差役的,沒有俸祿,但辦的也確實是公家事,典型的比如衙前。就在今年,因為衙前之役過重,當過一兩任沒有過犯,便就可以轉為三司軍將,成來公吏。差人則只是臨時應差,實際身份是民,只能協助吏人公人辦事,潘三幾人就是這種了。
河陰縣這裡,因為民強官弱,什麼公人吏人平時根本不管事情,只是每天陪著縣令姚澤廣東鄉跑西鄉,不是尋豬就是找雞,正事一概不管。民間出了事情,除非是人命官司這種大案,都是幾個耆長把人抓了,自己發落。
多少年來都是這樣,潘三自然也就認為滿天下都是如此,自己的話比衙門裡的人管用多了,從心裡他還瞧不起那些人呢。
鄉間三巨頭,里正、鄉書手和耆長,里正因為擔著催科賦稅,實際上是治下民戶納稅的保戶,別人不交稅要從他家裡出,所以是重役。鄉書手和耆長一個管朝廷政令的上傳下達,勸課農桑,一個管著治安,相對輕鬆實權又重。
河陰縣裡不管鄉下的事,自然一切事務都是三巨頭商量著來。潘三行前跟里正和鄉書手商量過了,覺得自己得了聖旨一般,怎麼不是公人辦公事?
跟這幾個小民怎麼也說不清楚,縣裡官府的力量又指望不上,李參越想越是覺得惱火。單單靠自己,還有這幾個隨從,想把這裡的事情搞清楚力不從心。徐平帶的人倒是多,但天天在黃河灘上忙,而且他們是軍,對民事也不順手。
想來想去,李參對身邊的隨從道:「你今天星夜趕回孟州,稟過知州相公,讓州里的錄事參軍帶著他手下的得力公吏過來,與我辦案。州里的事情,暫且先交給陸簽判,一應事情都是他做主,大事派人到這裡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