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套制度形成,就跟徐平進行的軍改一樣,先奪統兵官之權,再奪將帥之權,用制度把這些權力從人的手中,收到各個衙門當中。樞府掌軍令,則用制度保證他們做出的軍令是正確的,只要不是整個衙門全都成了白痴、狂妄的傻子,發出的軍令就不會離譜。從此以後軍中事務,不管是軍政、軍令,還是錢糧、用人,權力都在制度上,而不是歸於某一個人。你做這個職務,便就有這個制度規定好的權力,換一個職務,便就是另一個權力。
宋朝是制度複雜、公文繁瑣的時代,朝中官員對這一套並不陌生,只是軍隊由於歷史的原因成了例外。現在徐平要把這一套重新推行到軍中也不是無章可循,中國的歷史足夠長,幾乎什麼事情都能找到先例。秦漢時候軍制,便就事無巨細,幾乎全部形諸文字。那時候軍中不管文職武職,會寫公文是基本要求,自己的一切都要在公文中表現出來。現在軍中許多統兵官不識字,甚至以不識字為榮,本來就是不合傳統的。公文就是實物化了的制度,保證了公文的嚴肅性,就保證了制度的有效性。文山會海不是有害的,只有無意義的文山會海才是有害的,換句話說,多並沒有壞處,只有無意義的多即冗才有害。
只有用制度限定了權力,在制度中武將不可能因為專權做出分外的事,朝廷才可能放心把這大權交給將帥。世間的事就是如此,權力限制了你才能得到權力,不受限制的權力就是狂想。妄想什麼都自己說了算,一切憑自己喜好行事,權力不受限制,那只能跟禁軍中權力幾近無限的統兵官一樣,慢慢被邊緣化,甚至被人鄙夷。
第170章 兩府並立
從大內出來,已經明月高升。呂夷簡辭別了李迪,看著天上的一輪明月,心中感慨萬千。他還是沒想到徐平會要求把秦鳳路的大權交回朝廷來,特別是在沿邊諸帥正要求有更大的權力,以專事權的時候。徐平的用意呂夷簡明白,只有把大權交回來,朝廷才會給他更多的前線指揮權,更多臨機處置的權力。說白了,徐平交回的是個人的私權,但前線大帥職務上的權卻會變得更多。呂夷簡明白這樣做的好處,心裡也知道這種事情徐平做得出來,自己卻做不來。說到底,呂相公行事,還是放不下心中的私利。
帥府大權交回樞密院,需要一系列制度保證。核心一點,就是自帥臣起,對下屬將佐官員的管理,以後以制度為依據,而不是再靠官階相壓。哪怕有屬下官員看著不順眼,你可以在職務上進行打壓,卻不可以按自己意志進行懲處。類比地方,便就是知州雖然是一州主官,但其下面的通判和幕職曹官都有一定的獨立性,既有上下管轄的關係,也相互監視。甚至因為官員個人能力不同,知州和其下屬官員的關係是各不相同的,但在制度上規定只有知州獨享的權力,其他人也不可以染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