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推行改革小心翼翼,就是怕出現這種情況。不去找自己的同路人,而是定下制度來按政策考察,不搞朋黨。一個公字,一個正字,是政治中能夠立足的根本。
蘇舜欽恩萌出仕,後來又中進士,正是意氣風發要大用的時候,因為挪用公款五十貫而被削職為民,可見此時對貪贓枉法的懲治力度。後來把這說成政治鬥爭,是後來政治形勢發生了變化的結果,這個年代,對於這樣的案件沒有人覺得不對。
一家邸店發賣就貪墨了兩千餘貫,案子只要定下來,把所有經手的吏人腦袋全部砍了都不夠。此案王安石不查,如果被上面州里或者轉運使司揭出來,王安石也要受懲處。
再次查看了一遍帳籍,王安石對彭三利道:「依法,此事你若首告,獎賞你一二百貫總是有的。現今衙門裡吏人稀缺,辦事不易,你寫張狀紙首告如何?」
彭三利嚇了一跳,連連搖手:「小的如何敢做這件事?承買那處邸店的,是以張押司的內弟吳小六為首的幾戶勢力人家,在本縣極有勢力。我若首告了,不是害了身家性命!」
王安石道:「兩千餘貫,什麼勢力人家也是一個死字!你怕死人嗎?」
第64章 一拍兩散
洛河邊的一處偏僻小店,路邊幾間草屋,屋後柳樹下拴了兩艘小船。烈日下只有知了沒命地在叫,路上沒一個人影,河裡沒一片白帆。
店裡一張桌子旁,聚了最近被發落出來做雜事的幾個吏人。
張押司臉色陰沉得似要滴下水來,一言不發連喝了幾碗酒,重重一拍桌子道:「彭三利那廝已經向縣裡遞了狀子,首告我監守自盜,把碼頭邊的邸店低價賣給了吳小六!」
一邊的宋押司語帶嘲諷地道:「彭三利倒是天大的膽子,這種事情都敢做出來,不怕二哥活剮了他!——不過話出回來,押司此事做得太過粗糙,只要有心,誰看不出來裡面不對?七十多間房的邸店,五百貫的價錢,除非知縣相公是傻的,不然豈能看不出情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