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紐約的一次錄音中,史塔林建議沃爾特按照葛里格的《矮人遊行》的故事攝製一部不同的卡通,取名為《幕園宴會》。沃爾特回到製片廠之後,就和烏比研究出故事大綱,於是,骨骼架從墳墓里飄浮出來,跳出骨頭甘伐舞。在這次的卡通製片方面,雷士克拉克繪了一些,但大部分工作還是烏比做的。烏比堅持要繪他那部分的每一張圖畫,但是沃爾特認為應該把容易的部分交給其他人畫,由此兩個人發生了衝突。
沃爾特計劃用《骨骼架之舞》作為《胡鬧交響樂隊》片集的第一集來發行,但爾後的每一集都用不同的題目,並用不同的角色,以使他和他的工作人員嘗試新題材和新技術。但是,當他把片子寄給包維斯,要 他放給可能的買主看時,包維斯說:“他們不要,只要米老鼠。”
沃爾特安排了一個早晨在洛杉磯戲院放演《骨骼架之舞》,他感到有少數觀眾很喜歡這部卡通,但經理卻說:“不能發行,太悚然恐怖了。”沃爾特想盡辦法使得著名的哥特戲院的老闆米勒觀看了這部影片。米勒很喜歡,就把《骨骼架之舞》安排在他的戲院上演。觀眾的反應太好了。這樣,這部片集也受到廣大觀眾的歡迎。
到1929年,觀眾對米老鼠的喜愛已達到狂熱態度。電影觀眾的口頭禪是:“什麼!不演米老鼠?”這時候迪斯尼公司外表看起來很富裕了,但其實不然,因為沃爾特堅持要提高質量,以致每部卡通的成本高達5000元。沃爾特期望從包維斯那裡得到的收入來支付支出,但幾個星期過去了支票還沒有匯來。為此洛衣跑了一趟紐約,但仍不得要領,只對沃爾特說:“那傢伙是個騙子!”
沃爾特請了過去曾為墨西哥革命英雄維拉做顧問的更塞雷辛當法律顧問。1930年1月,沃爾特、莉莉安和雷辛去紐約找包維斯談判。開始沃爾特一個人去參加了談判。包維斯說:“他只推銷電影聲,米老鼠的成功只不過是他的副產品,他對米老鼠影片並不重視;不過儘管如此,他還極希望在一年合約後續 約。沃爾特提出,要談續約,必須要先清理舊帳。包維斯說他有把握叫他續約,接著他給沃爾特看一封包維斯在西海岸的親信打來的電報,說烏比已和包維斯簽了約,為他攝製新卡通片集,由他每個星期付給烏比300元。
沃爾特不相信與他一起辛苦創業的烏比也會背叛他。烏比也將他薪水的一部分投到沃爾特的公司,擁有公司的20%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