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狄浦斯本是忒拜城國王拉伊俄斯和王后伊俄卡斯忒所生,由於神示他將來會弒父娶母,所以出生後不久即被父母釘穿雙腳扔進深山。誰知他並沒有死,反被科任托斯國沒有子嗣的國王波里玻斯收為養子。
長大後,俄狄浦斯在阿波羅神廟得到神喻,知道將來會弒父娶母。為避免此罪,他離開了科任托斯國前往忒拜城。在路上因為口角爭執,他殺死了一個老人和他的三個侍從。而由於破解了斯芬克斯之謎,他成為了忒拜城國王並娶了前王后伊俄卡斯忒。伊俄卡斯忒還為他生下了兩男兩女。
最終,他發現他殺死的老人實際是自己的親生父親,而他的妻子是他自己的親生母親。伊俄卡斯忒自殺生亡,而他也刺瞎自己雙眼,自願被放逐,四處流浪乞討,死於雅典城郊的科羅諾斯。
即便相信命運的人,也可分為兩大派,一為宿命論,一為決定論。
照王國維《原命》的說法:“西洋哲學上,亦有此二問題。其言禍福壽夭之有命者,謂之定命論Fatalism(今通譯宿命論);其言善惡賢不肖之有命,而一切動作皆由前定者,謂之定業論Determinism(今通譯決定論)。而定業論與意志自由論之爭,尤為西洋哲學上重大之事實,延之今日而尚未得最終之解決。”
宿命論認為雖然禍福壽夭皆由命定,但人還是有思想意志自由的。富貴人爵已經天定,但道德天爵卻是在我。就算物質世界不能改變,即所謂“生死有命,富貴在天”,但精神世界、道德修養、品行操守卻可自致,即如雲“人皆可以為堯舜”。
更積極一些的認為,通過積德行善,可以改變命運。此類善書以《了凡四訓》、《俞淨意公遇灶神記》最為著名。
但決定論就不同了,認為“一飲一啄”皆為天定。人之一切品行行為都已前定,所思所慮也不能逾越即有的規律模式,為善為惡,也身不由己。打個比方,我們好似RPG遊戲裡的一個個電子小人,角色身份、台詞行為乃至一舉一動早已註定。
常有人說,“難道命好,自己天天坐在家裡,天上就會掉餡餅?”問題是,如果命好,那他必然不會坐在家裡等。在決定論者看來,他的起心動念都毫無自主可言,命好者時運到時,自然會抓住機會。業力牽引,他根本不會想起停下來。
其實宿命論和決定論的核心區別就是,我們究竟有沒有自由意志?
或許有人會說,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志在行為啊?
但是又如何證明這種意志不是屈從於某種自然規律?就像機器人,只是按某種程序在行事。如果月亮有意識,或許它也認為是按自己的意志在運行。但在我們看來,它的運行是嚴格遵循規律的、是完全可預知的。
其實靜心下來,我們會發現自己連念頭都控制不住。有些人站在懸崖邊會不由自主有跳下去的念頭,這種念頭是自由自主的麼?
我們的意志與行為實際是受各種內在本性和外在環境的影響。當你挑選一根領帶系在脖頸之上時,似乎是你的自由意志在起作用。但實際上,這只是種種複雜心理因素和外界輸入的知識相互作用的結果。你宋朝的祖先無論如何運用自由意志也不可能想起打上一根領帶去上朝,就像你不會在脖子掛上一條死魚去上班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