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叫「讓」?什麼叫「不稀罕」?
王秋白氣得胸口都要炸了。
她雖然是王家的小姐,但這次出來,家裡也只不過是給了她一萬靈石罷了,而這一萬靈石,是她進靈耀學院的學費,以及生活費!
她自己雖然也攢了一些靈石,但加起來也不過兩千多,這一下子,所有的靈石全都花出去了!
要不是那個紫蝴蝶面具的女人,她怎麼會多花這麼多冤枉錢!
別再讓她遇到那個賤人,否則她非得把她的臉撕了不可!
一萬兩千靈石就這麼給出去了,王秋白心疼得滴血,但又不能反悔,否則連這黑市都出不了。
黑市有不少規矩,其中一條就是競拍時不得空口報價,若是報了價又付不起錢,呵呵,那下場可不怎麼好。
而且還會被黑市拉進黑名單,下次別想再進來了。
背後的人既然能夠在周家的眼皮子底下辦起來這麼大一個黑市,就說明其勢力絕對不小,王秋白雖然任性嬌蠻,但還不至於沒腦子,也是不敢跟黑市對著幹的。
只能無限憋屈地付了錢。
連紫星石到手的喜悅都大打折扣。
她到底不甘心,將紫星石接過來時,眼角餘光忽然瞥見攤子一角擺著一隻青銅魚符,雖然那魚符表面布滿了鏽跡,賣相實在不怎麼好,但她就是有種莫名的直覺,覺得自己應該把這枚魚符拿到手。
「老闆,我花了這麼多錢買下你的紫星石,你把這枚魚符送給我做搭頭。」
若是她語氣軟一點,老闆興許就答應了,畢竟那枚魚符不過是他隨手撿來的,也不值什麼錢,但王秋白的語氣實在過於理所當然,簡直就是在命令他。
老闆聽著就很不爽,會答應才怪了。
「不給,你要的話一百靈石。」
王秋白現在手裡總共就幾百靈石,接下來幾天還得吃喝住宿,根本經不起花銷,又看了那魚符一眼,只得無奈放棄。
「哼,不給算了,一塊破魚符還賣一百靈石,你乾脆去搶好了。」
攤主懶得搭理她。
王秋白帶著婢女轉身離開,只是走了一段路,心裡還是放不下那塊魚符,總覺得若是不將它拿到手,就好像損失了什麼寶貝一樣。
她一咬牙,又折返回去,可惜再回到攤子前時,那塊魚符已經不見了。
「老闆,那塊青銅魚符呢?」
「賣了。」
「賣給誰了?」
「一個戴紫色蝴蝶面具的女人。」因為是才買走的,所以攤主還記得。
王秋白出離憤怒了,尖聲叫了出來:「又是她!這個賤人,總是搶我東西!」
攤主眼神古怪地看了她一眼,這女的腦子有毛病吧?人家花錢買的,怎麼叫搶她東西?
她自己不買的,還不許別人買了?
王秋白又追問了一句:「那你有沒有看見她往哪兒去了?」
「沒看見。」
王秋白恨恨跺了下腳,心裡那股被搶走了屬於自己寶貝的感覺更加強烈了。
可是黑市里那麼多人,她如何找出那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