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希斯頓銘文上面也刻著三種文字:楔形文字、新埃蘭文和古波斯文。1835年,一個偶然的機會,法國學者羅林森發現了這個銘文,並製成了拓本。1043年,他譯解了其中的古波斯文,然後又將古波斯文與楔形文字對照,終於讀通了楔形文字。從此解開了楔形文字之迷。
刻在石柱上的法律
1901年12月,一支法國考古隊在伊朗蘇薩古城遺址考察時,意外地發現了3塊刻有奇怪文字的黑色玄武石。經過反覆研究,這3塊岩石上竟刻著古巴比倫王國漢謨拉比王制定的法典。這是迄今發現的最早的比較完整的成文法典。“刻在石柱上的法律”轟動了世界。
古巴比倫王國是阿摩利人在約公元前1894年建立的,當時是兩河流域較弱小的城邦,在與周圍國家的爭鬥中經常屈居人下,但它交通便利,貿易逐漸繁榮。經過100多年的發展,到第六代王漢謨拉比統治時期,終於成為最強大的城邦。
漢謨拉比是一位具有卓越政治才能和軍事才能的君主。他善於審時度勢,利用各種矛盾各個擊破敵國。他藉助與強國聯盟,吞併弱小的鄰國,逐漸擴張自己的勢力。時機成熟時轉而攻占原來的盟友。最終征服了從波斯灣到地中海沿岸的廣大地區,使巴比倫成為西亞的政治經濟中心。
漢謨拉比統一西亞後,古巴比倫王國進入了奴隸制帝國時代,建立了強有力的中央集權的國家機器,擁有一支強大的常備軍。因而,國王能對國家進行有效地統治和管理。漢謨拉比在法典的序言中就驕傲地宣稱:“我要像太陽一樣普照大地,造福於人類;我要讓正義在人間永存,消滅那些邪惡之徒。”
《漢謨拉比法典》分為序言、正文和結語三部分。序言和結語宣揚“君權神授”和國王的功德,宣揚法律的“公平”和“正義”。正文共有282條,其中包括訴訟手續、盜竊處理、租佃、僱傭、商業高利貸和債務、婚姻、遺產繼承、奴隸地位等條文。
法典反映了古巴比倫王國的社會結構和經濟狀況。法典中把人們分為三個等級:有公民權的自由人(維魯)、無公民權的自由民(穆什根努)和奴隸。不同等級的人,法律地位明顯不同。奴隸根本不被當人看待,自由民可以殺死冒犯他的奴隸,只需賠給奴隸主一定的錢財作為補償;奴隸若打死自由民,則要被殘酷地殺死。奴隸主更是可以隨心所欲地處置自己的奴隸。奴隸主和一般的自由民法律地位也不同。奴隸主殺死自由民,只要付一筆賠償金就可以了;而自由民傷害了奴隸主必須處以嚴厲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