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跪在厄尼·派爾墳前浮想聯翩,我不僅僅是給他老人家下跪,而是表達了我對行內所有前輩的由衷敬重。
喬治五世說:“今天誰和我浴血奮戰,今生永世就是我的兄弟。”卡帕、厄尼就是兄弟。他們曾經同睡一個散兵坑,共喝一個酒瓶里的剩酒……
作為新聞行業的藝術家,卡帕、厄尼分別為攝影記者、文字記者樹立了行業典範。
活到今天,在厄尼墓碑前我才恍然大悟——我這輩子大概做對了兩件事情:首先,上對了一所喜歡的學校;其次,找對了一份適合的職業。
吉普:二戰最偉大的發明(1)
一、吉普是具有貴族氣質的生命
吉普(Jeep),源於英語中的GP(General Purpose),原意是“普通”、“通用”、“多效用”、“多種用途”和“多功能平台”。由於我自幼缺乏特長又不會來事,偷驢拔橛子沒少挨老師白眼兒,故對“特長”景仰久矣。長大後學無所長,被領導當做萬金油隨手塗抹,一不留神小人得志,於是對“效用(Utility)”情有獨鍾。在巴格達花3美元買一把瑞士軍
刀也相見恨晚,大有蕭何月下追韓信的惺惺之情。至於《現代啟示錄》里輾轉騰挪的UH-1“休伊”直升機,僅因字母“U”代表“效用(Utility)”,就讓我暗戀了十多年,直到海灣戰爭在以色列“U”了一回,才不至於死不瞑目。
對於日用品我一直堅持“通用”、“損控”原則。前者要求一專多能,如瑞士軍刀一刃解千愁,5號電池(LR6 1.5V AA Size)涵蓋我使用的所有電器;後者必須損毀率低,壞了就能迅速補救、維修簡便、易於更換。我曾對《北京晚報》汽車周刊屈俊峰開玩笑:“汽車出廠時如品、質俱佳,肯定叫它吉普;勉強及格,一定自稱SUV;造得馬馬虎虎就只能叫這個‘V’,那個‘V’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