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舉例,威廉·摩爾(William Moore)在2009年的選秀大會之中,由亞特蘭大獵鷹第二輪五十五順位選中,一步登天,拿下了可觀的大額合同之後,欣喜若狂,開始揮霍。
他購置了一套豪宅、一輛卡迪拉克以及不計其數的音響設備和遊戲機,直到信用卡還款日時,他才意識到自己欠下了巨額卡債,而新秀合同簽約之後的收入也遠遠沒有想像中那麼多。最後,他依靠著好友的救濟,這才勉強度日,經紀人也不得不開始管理威廉·摩爾的日常支出。
另外一個例子則是麥可·維克,這位2001年進入聯盟的四分衛,進入了亞特蘭大獵鷹隊——是的,又是獵鷹隊;他開創了跑動四分衛的先鋒,徹底改變了聯盟的戰術架構,卻在2007年春季陷入了一場危機。
當年,維克被捲入一場鬥狗案,後來被證明,從下注比賽到虐待動物再到動物失蹤等一系列核心問題,維克都捲入其中,而且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案件進展很快,動物權利組織不斷抗議,媒體也曝光了維克好賭成性、樂此不疲的過往,NFL宣布對維克無限期停賽。
東窗事發之後,維克發表了道歉,卻於事無補。後來,他先是陷入了法律糾紛,而後又陷入了破產危機,就連亞特蘭大獵鷹的老闆也出面要求他償還簽字費。
事情的結尾是,維克錯過了認罪的最佳時機,被判刑監禁二十三個月之餘,也失去了球迷的支持,更成為了聯盟驅逐的對象,真正地名譽掃地。
在那之後,職業經紀人們紛紛對球員的管理和監督也開始加大力度,甚至延伸到球員的日常訓練——他們會督促球員自律而規則地完成每一天的訓練,並且儘量遠離不良的生活習慣。
一名優秀的頂尖經紀人,甚至可以延長頂尖球員的職業生涯;而一名糟糕的經紀人,很有可能早早地毀掉一名潛力新人的前景。
當然,上述工作,球員可以自己完成嗎?當然可以!
球員可以自己與球隊談判,可以自己與贊助商接洽,可以自己完成訓練,可以自己管理財產,可以自己安排日程。所有事情,親自經手、親自監督、親自完成,如果事情可以親自完成的話,為什麼還要支付費用,聘請經紀人呢?
橄欖球經紀人的抽成是百分之三,換而言之,球員的所有收入,都必須抽出百分之三,用以支付經紀人的佣金。這著實不是一筆小數目。所以,聯盟之中確實有不少球員,拒絕使用經紀人,親自上陣。
陸恪的新秀合同就是自己完成簽約的。
不過,正所謂術業有專攻。經紀人之所以存在,而且發揮了如此重要的作用,就是因為他們能夠規劃球員的職業生涯生涯,並且挖掘出更多商業價值以及未來潛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