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沧勒在蛮厥的语言中代表着声音嘹亮的乐器,他们以此形容筝,到最后啊沧勒直接成为了柴筝的名字。
但这么多年过去,柴筝还是觉得自己进入蛮厥的语言体系,像是改了个名,叫柴唢呐。
柴唢呐抬了抬下巴,默认自己的身份,同时道:我现在是个抢劫的,不必守战场上的规矩,你乖乖交出我要的东西我会杀了你,你不交我就杀了你再搜身
她恶劣的笑道:我没记错的话,你们蛮厥最是瞧不起女人,婚是抢来的,抢来之后征服不了可以一刀杀了,若是被陌生女人摸了身体你还不能反抗,那简直是绝顶的耻辱,永世不能翻身。
这信使咬牙骂道:你们大靖的女子就是不知廉耻。
现在是我赢你输,我强你弱,你若觉得不服气就反抗啊,我绑着你手脚了?柴筝耸肩,快选,我没什么耐心。
柴筝是真想将这人一剑杀了直接搜,但刚开春,天气还很冷,蛮厥为了御寒,这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异常复杂,真要搜的话得将整个人扒干净了,说不定这血还会渗进信封里染了字迹。
为了自己的眼睛不遭罪,也为了保护情报完整性,能说动对方主动将信交出,当然最好不过。
你杀了我吧。那信使将头一昂,有些个宁死不屈的意思了。
柴筝叹了口气,哦了声,拿剑比划一下,随后手起刀落,狭长的剑尖从信使太阳穴戳进去又抽出来,出血量远不如捅脖子,但人咽气也咽得很快。
她对着尸体挑了挑眉,死得亏不亏?
埋在沙丘两侧负责拉绊马索的人被柴筝招手喊了出来,柴筝蹲在尸体旁边吩咐他们:衣服都解开看看,蛮厥这半年来虚虚实实的送出了好多封信,但这次骑得马却是最好的,想必有什么重要的情报。
那匹黑色的马闻到了空气中的血腥气,竟然一点也不害怕,仍然稳稳当当站在原地,它柔顺的鬃毛随风曳动,如同漆黑的波涛。
柴筝从刚刚开始,就有心留下这匹马
自来到这里,柴筝没一样专属自己的东西,盔甲是穿赵琳琅当年的,马厩里随便挑个没主的骡也配给她,有一次骡被伙房借去搬粮食,她不得已骑个驴上战场,至今仍然传作笑柄,至于称手的武器更是没有一把,经常到兵器库里随便挑,兵器库剩下的多是残次品,日常卷刃或断柄。
柴远道因此将柴筝列为了败家的行列,每次往长安城里寄家信,都是嘱咐柴霁勤俭持家,几年下来,柴霁除了满腹经纶,就是一脑门的进账出账,为以后进户部管钱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那厢柴筝带来的人正疯狂地扒拉尸体,将衣服从里到外都摸索了一遍却一无所获,这个人若真是信使,很有可能只是顺了一句话,既然是口信,人死了自然无从得知。
但主帅杀错人这种话谁也不敢说出口,只能低头继续装。
柴筝有些无奈,你们也不是第一次执行任务,这么搜有什么用?北厥虽然气候恶劣,民风不开化,但也是长了脑子的人,真重要的信笺当然不会□□裸放在外面。
衣服夹层找了吗?他身上呢,以特殊墨水写在人皮上你们元帅都曾搞过的手段,怎么北厥的人不会学?
报,报告将军。一个脸被头盔盖住大半的士兵抬起头来,我是第一次执行任务,他也是!
柴筝:
她用剑柄将头盔挑开,里头露出来的面孔确实非常年轻,比自己也就大一两岁的样子,当初点兵的时候直接拉了一个小队过来,柴筝倒是没好好注意过他们的模样。
张凡!怎么是你!柴筝手一哆嗦,头盔砸下来,差点砸塌这少年人的鼻梁。
张凡有些奇怪:怎么将军认识我吗?
柴筝认识他,当年她被以存谋反之心召回京城时,有一支贴身卫队同她一起赴死,而那支卫队的队长就是张凡。
===第54章 第 54 章===
在柴筝的记忆中, 她认识张凡得在两三年后,那时候张凡已经是个卫队长了,体格比现在的健壮, 肤色更黑, 目光坚毅,至于眼前这个傻乎乎的愣头青不面对面仔细看清楚, 柴筝是真的认不出来。
信找到了哎!
趁柴筝愣神的功夫,另外一人已经把衣服拆得面目全非, 并从袖口里抽出一封很薄的信。
他拿着信看了两眼, 上头用的文字比较奇怪, 跟大靖的南辕北辙, 柴筝将信接到手中, 又仔细看了看这个人的脸, 问他, 你叫什么名字?
禀将军,我叫王碗, 三横一竖的王, 饭碗的碗。他有些不好意思,因为我出生的时候,娘使得劲太大,竟将家中一口海碗捏碎了一个角,爹说碎碎平安, 要叫我王碎,娘嫌不吉利,叫了王碗。
柴筝一言难尽地看着眼前两个少年。
王碗倒是没跟着她一起回长安,但王碗是被柴筝留在漠北十六州守城的人,弹尽粮绝之下, 王碗撑了足足一个月才终于全军覆没。
柴筝对人少有亏欠,偏偏这两位她都觉得对不起。
将军,怎么了?王碗比张凡要活泼一点,行动力也更强,伸着手在柴筝眼前扇了扇,任务完成,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
柴筝有些缓不过神来,她答应了一声,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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