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念本來想著如果錢少,她也認花了。沒想到一下子乘以三。
這時,跟她一起來的鐘律師說話了,「根據《勞動法》第94條規定,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其簽訂勞動合同才是有效的。陳奇年滿16,未滿18,還是體校的學生。他的主要生活來源,是他舅舅每月給他的600塊錢。您猜,他具不具備簽訂勞動合同的主體條件呢?」
鐘律師拿出一本《勞動法》放在那男人桌面上,翻到那一頁。
培訓公司的老闆仔仔細細讀了,然後對著那本法典低頭不語。
當初簽合同的時候不是沒考慮過陳奇不夠18歲的限制,那個體育生擁有那麼好的外貌條件,又在全國賽事上都拿過名次,就算他什麼活都不干,單是站在那裡給他的機構做代言就能吸引很多顧客。夜長夢多;如果不趁著他急用錢這個機會把他栓住,萬一過一陣子他改主意了、或者有別家更好更大的公司看上他了,那就沒戲了。
喬念見這負責人猶豫,知道他也不是不講道理的人,「我把你們預付的錢退給你們,咱們就這麼算了,好嗎?你們做生意,和氣生財,鬧到上新聞就不太好了,您說呢?」
這一天,老范笑呵呵把陳奇叫到辦公室,跟他說,「你那個少兒培訓中心來電話了,他們把預支給你的工資收回了,合同作廢了。你就安心留在省隊好好訓練吧,陳奇,你還年輕,以後大有……陳奇,嘿……你跑什麼?你要去哪裡?」
第45章 第 45 章
◎配◎
陳奇有那麼一瞬間的茫然, 怔住了,隨即反應過來,一口氣衝出教練辦公室,衝出基地, 瘋了一般的狂奔, 他要回家。他知道,她回來了。
心臟跳得都不是自己的了;他一刻都等不了了, 一秒都等不了。
兩年了, 她對他不聞不問。卻還是在他最重要的人生拐點上放不下他。她回來了, 是為了他,他知道。
跑到半路, 才想起打車。盼著、盼著,到了小區門口, 保安一句「回來了小伙子」還沒說完,他早跑到了十二棟門口。
一樓有人搬東西,從電梯裡一樣一樣拿東西出來。
另一部電梯正停在五樓。
陳奇等不及電梯下來, 調頭轉向樓梯間, 奔著上了樓。
他喘著氣, 劇烈地呼吸,站在她家門口的時候。敲門的手都在顫抖。
開門的那一刻,他的眼睛都模糊了。
保姆出去買東西,喬念開的門。看到這個大男孩的瞬間, 感覺世界都靜止了。
他又高了,也比兩年前更壯了,像是從訓練途中臨時回來, 身上穿的還是運動背心和短褲, 寬闊的胸膛起伏著, 脖頸和胳膊上都帶著汗意。他的頭髮還是留得比一般男孩子稍長些,遮著眉眼,濕了額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