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縱低頭嗅聞了一下,「強尼走路英皇喬治!」(Johnnie Walker King George Label)
譚天明聞之心中一喜,忽然明白周正歧聽說有人和自己一樣喜歡《借月》的那種驚喜。
音響聲音開很大,譚天明以此作掩蔽,和陳子夜在酒吧間閒聊。起初他閒話家常,東一句西一句,從繡球掉毛到他看跑馬贏了一萬塊,簡直瑣碎至極。每講一句,就看一眼子夜臉色,期望他能提起某個話題。
豈料子夜無比沉得住氣,來什麼接什麼,任何話題都與譚天明講得其樂融融,任何雞零狗碎,都能有點不知哪裡來的自身體悟可講。
譚天明騎虎難下,漸漸亂了陣腳,小心翼翼看子夜,宛如一條做錯事的老狗。
子夜心有所感,放緩語速,適時停下,安靜地等。
譚天明悶下半口酒壯膽。
他本就有心事,立刻有些上頭。
仍還記得保護隱私比較重要,往客廳傾身一瞥,見那姑娘節目看得全神貫注,這會兒不至於分身偷聽,這才吞吞吐吐地交代:「我不是故意給你裝定位,我只是……怕你出事。」
子夜笑了聲,「哦,還好。否則我以為某人這回發癲,風格是收買身邊人監視我。」
「憑他收買我?」譚天明哈地一笑,像聽了什麼笑話。又喝下兩口酒,漸漸紅了眼眶,「我只是怕極了。我真的怕極了。前年陪立山去台北散心,叫他等我買杯咖啡的功夫,後腳他就在大樓門口摔了滿地。從前那麼漂亮的人,摔成一灘肉泥。我能為他做到的,竟只剩伏在地上,替他披一件衣服……在那之後我做了半年噩夢。說句沒良心的話,我每天噩夢醒來都在想,幸好不是你,我親手收屍的幸好不是你。」
「別自責,不關你事,」子夜神色平靜地聽著,念誦十一字訣,「都過去了。」
「今天鄭導說你在節目裡精神很差,一下節目打車就跑,幾個小時不見人。我是真的怕,怕找到的是粉身碎骨和爛一地的臟器。」見子夜仍舊無動於衷,譚天明生怕沒失去肉身上的子夜,先失去了精神上的子夜,無助極了,這一刻竭力想抓住點什麼,一伸手,將子夜牢牢制著,「你別恨我。你要是生氣,轉頭給我手機也裝個定位。」
子夜笑,「給你裝定位,我也同你一樣有病?」
「我真怕,」譚天明忽然失掉力氣,伏在他肩上痛哭,「我是真的怕……」
人年紀越大越容易心軟,更易脆弱敏感,為此子夜深表同情。
但不知為什麼,不論何時何地,不論對方幾歲,他似乎永遠要哄小孩,即便他才是那個受害者。
然後,他感覺自己肩膀袖子被哭濕一大片。子夜儘量不使嫌棄流露道臉上,到頭來還得安撫,「哭什麼?我總不至於到警署去告你。」
譚天明由啼轉笑,樂了很久,「叫警署將譚天明逮捕多好,癱瘓半個港市經紀公司,譚天明樂得清閒。」
過一陣又開始實行甩鍋制,「說什麼,『想死的時候就寫一點』……我今天癲成這樣,還不是看到熱搜說你下本書預備出版,將我嚇半死,以為你多麽想不開,近期要就已經要尋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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