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萌暗罵祝纓多事,祝纓卻是有自己的盤算,也是一絲不讓。陳萌憑著僅存的理智,沒有搬出親爹來壓王雲鶴。只是苦苦哀求:「京兆,天子腳下,京兆治下出了這樣的事,風言不語不妥,不如壓下。且表妹已經歿了……」
祝纓道:「你表妹歿了,與我花姐何干?花姐活得好好的。」
「你!」
祝纓看著他說:「我要花姐。」
「現在說的是王婆子。別的事兒,咱們能回去商量嗎?」陳萌苦口婆心,顧不得還在京兆大堂上,公然就說了私下的話。
王雲鶴道:「本府自有決斷。」
祝纓道:「京兆,下官多少與這件事有些牽連,還請京兆聽我陳情。」
王雲鶴也點頭。
祝纓道:「凡斷案,物證固然要緊,口供也不能不察。下官今天不但聽了王媽媽的話,還聽了珍珠的話。同一件事,要推斷,下官能編出八個故事來,但市井小民可以這麼做,朝廷公堂不能這麼做。
珍珠的履歷是大理行文調的,與她說的合得上。花姐當年所謂認親,腳上有疤,與王媽媽說的也合得上。這兩件的口供、物證、人證,下官都見過,下官只為這兩件做保。
哪怕日後二人翻供,珍珠是自己放著好好的小娘子不做,她自己選的。花姐出逃,想必也不留戀那點富貴。對這二人,我不內疚也不虧欠。」
王雲鶴點點頭。
陳萌急了,還要說什麼。王雲鶴一擺手,道:「不必再言!」
他能看出來疑點,但要細查,也只能憑心斷。王雲鶴暗中摸了摸良心,也覺得古往今來,有一個程嬰也就足夠了。
飛快地下了判詞,祝纓留神聽著,這玩兒也是個模子往裡套,一條一條的,只要主官照著模子填,就能寫得很明白:一、王婆子瘋癲,但是自首,還死了,屍體發還埋葬。
二、珍珠既然是冒名的,又沒有借身份行騙,又是殘疾,所以給她脫籍、免於處罰。
三、花姐無辜被牽連,又不曾主動行騙,且已逃走,許其還京入籍。
判詞上也寫明了王雲鶴採信王婆子的原因,除了祝纓說的原因,還有一點,「人命關天」,一般人是不會拿命來說謊的。如果有,以命訛人,那就不是常理可以推測的範圍了,除非有鐵證能夠證明死者說謊,就還是聽這以命為代價的申冤鼓聲吧。
馮大郎想說,要為馮夫人正個名,王雲鶴的判詞裡又沒有提到馮夫人,更沒提當年的案子。他卡在中間手足無措。陳萌回過味兒來,對這個結果也只能勉強接受,看了祝纓一眼,又別開眼去。只有王婆子的丈夫當場大罵:「這個賤人!還埋什麼埋?野狗吃了算了!」
王雲鶴見他果然「不通人性」心裡也是厭惡的,他對王婆子也難說她做得對與不對,終究有一點慈悲之心,道:「既如此,抬去義莊埋了吧。」
祝纓垂眼看了看王婆子的屍首,道:「京兆,下官再添一點錢,給她火化了,尋個廟庵之類的供奉著吧。這人夜裡自殺的,怨氣大,看著死不瞑目。還是以佛法消解一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