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觀的百姓也都嘆息,有說「最毒婦人心」的,也有同小吳一樣想法的,認為李氏只是挨了十年的打,不應該殺了丈夫,手段還那麼殘忍。也有人說「這男人自作自受」,也有人說李氏「殺完人應該跑了的」,更有人嘀咕「怎麼用刀呢?要是換了……」
李氏平靜地說完了,她的父親卻不肯讓女兒就這樣被判了罪,他叩頭道:「大人,前兩天小女回家才說,以後日子好過了。她怎麼會在這個時候動手呢?她現在沒了男人,他們全村兒都要欺負她,求您把她發還給我,不然她就只有死了。」
常命的母親也叩頭:「大人!我只要這賤人給我兒子償命!她本來就該死的!村里欺負她?村里還嚇唬我呢!什麼兒子已經沒了,要我告兒子不孝,說是我容不下我兒子,才叫這賤人殺了我兒子的!這樣賤人不用死,能給我養老!我兒子都死了,我不能再給他頭上扣屎盆子!我情願現在自己就餓死了,也不能叫我兒子死了不閉眼睛。」
祝纓看向斜柳村眾人,他們忙跪了下來:「不敢不敢!她是死了兒子失心瘋了!我們也要這兇手抵命!」
李氏道:「大人,常命以前打我,他們都勸我,窮煎餓吵,要我多幹活、好好過日子,家裡有了錢,日子好了就不挨打了。大人,自從您來了,一年功夫我們就好過了好些,可他還是打……畜牲就是畜牲,他日子好不好、吃得飽不飽跟他通不通人性、打不打女人沒關係。我情願死。」
祝纓道:「認了,你就是死罪了。」
「那我就永遠不用再挨打了。真好。」李氏說。
小江眼淚掉了下來。
李氏的父親道:「你!大人,她瘋了……」
李氏道:「不死,發還給你,你們再賣我一次?」
她起身,對著祝纓斂衽一禮,她是個村婦,禮行得也不美觀也不標準,但是很認真:「我這兩天安靜日子,是您給的。」本來要上前阻止她起身的人都止住了腳步,她卻突然轉身,一個猛衝撞向了牆面!
衙門內外一片驚呼之聲!
李氏的身子軟軟地癱到了地上。小江搶了上去,將她抱在懷裡,試一試鼻息,對祝纓搖了搖頭。
祝纓於是宣判:李氏認罪,但是已經自盡了,所以不再加刑。判李氏的父親歸還這聘禮給常命的母親。常命的母親可以領回屍身回家安葬了。
判完,並不讓李氏的父親把屍身領回安葬,她太明白了,搞不好屍體就要再被賣一次了。她下令將人一燒,往埋死囚的亂葬崗里埋了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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