嬌嬌聲音沙啞:「我有證據,他們寫的。他們翻我家,一準兒翻不到。」說著,去女監值房,扒開一塊磚,從裡面拿出來一個小盒子,打開來裡面是幾張紙。
祝纓將紙打開,只見一個是司法佐寫的,寫要休了髮妻,娶嬌嬌為妻,否則天打雷劈。簽字畫押,還摁了個紅手印兒。另一張是大同小異,竟是司功佐寫的,也是要給嬌嬌一個名份,也是簽字畫押,再加一個紅手印兒。
最後一張與前兩張大同小異,是寫著荊五郎休妻再娶,如果娶不了,就疏通門路給嬌嬌謀個差使,使她進南府,還要給她一所房子寫在她的名下,另要給她置些田產。以後有了孩子,孩子也好有分家業。同樣的簽字畫押、再加一個紅手印。
祝纓看完,對王司功、李司法招了招手,兩人上前,各看了一頁,臉色十分之精彩!
祝纓道:「來人,把司功佐也拿來!」
李司法大怒:「這個賊子,必得上刑!」
這裡刑具比較齊全。比起黃十二郎家的「仿官樣」雖然缺了點兒,但比起祝纓在大理寺、福祿縣也就是板子、木枷之類,這裡又豐富得多了。
司法佐平日裡審別人時只恨這些刑具不夠厲害,現在唯恐它們太厲害了!忙說:「我招,我招……」
嬌嬌沙啞地笑了:「晚了。」
不一會兒,司功佐也到了,王司功劈頭給了他一巴掌:「你幹的好事!」
祝纓道:「行了,都說說吧。來,給她點水。」
典獄拿著水要給司功佐,祝纓道:「你給誰呢?給她!」
典獄看她的眼色,將水給了嬌嬌,嬌嬌喝了點水,道:「妾本是儀陽府人氏……」
她自述,家裡是做小買賣的,有一間小小的鋪子,她是個獨女。獨女,意味著人丁不旺,也意味著父母死後,尤其是父親死後她的日子通常不會好過。事實也是這樣,她的叔叔想要將她「發嫁」,她發現對方是個暴戾的殘疾人,前一個老婆就是被打跑的,只得連夜逃跑。
一個姑娘家,孤身,逃跑,如果自己不是很厲害,極易受侵害。她開始運氣不錯,遇著些和善的人,但也沒有用,他們也無力收留她。也有不好的,想留她下來當媳婦或者兒媳婦。小有家資的人家,娶得起來路明確的兒媳婦。貧苦人家或者有疾病的人,才會放寬要求,嬌嬌又不願意。
她也沒個好投奔的人,投奔誰,都爭不過她的親叔叔。想一想,不如去州城,哪怕給人幫傭!路上錢又被偷了,後來貴重一點的衣服也被偷了,在州城遇到了荊五郎。
她當時還是個天真少女,荊五郎也是個熱心少年。荊五郎大話放出去了,說了自己哥哥是官員,要帶她回家。荊五郎又是個學生,嬌嬌以為這樣一個天真的人是可以「依靠」的。哪知到了南府才知道,荊五郎當不了家、做不了主,還有了娘子!這娘子還是個極厲害的人物!
他將她安置在外面,瞞著別人。嬌嬌眼見這樣不行,思忖這一路的經歷,便向荊五郎提出要求,名份沒了,得給點實惠的!藉口是萬一有了孩子,孩子不能受苦。
荊五郎寫了字據,卻總辦不成。這事兒,司功佐並不愛搭理他,荊五郎的娘子太厲害,一旦事泄,這娘們兒能打到他家鬧個雞犬不寧。更要命的是,荊家一定是幫著五娘子打五郎,更會埋怨他。這事兒不划算。
所以嬌嬌就自己司功佐「偶遇」了一回,一來二去,司功佐給嬌嬌安排進了府衙。就這,荊五郎又給了司功佐二十貫錢囑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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