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完這一句,又補上了一狀:「他來之後,還要調舊案來查看呢!大人,舊案您都下令覆核過了,他還要查看是個什麼意思呢?」
叨叨地告了好長的狀,說得口乾舌燥了才停下。
祝纓道:「原來如此,你也辛苦了,這些日子都上火了。丁貴,讓灶上大鍋多熬點兒涼茶備著。」
丁貴道:「是。」
李司法道:「涼茶怕也治標不治本哩。」
「好啦,不要說怪話了,事情我都知道了,你且回去,我會給大家一個說法的。」
李司法高興地告辭了。
祝纓又讓人把章司馬給請過來。
章司馬是有備而來,他抱著厚厚的撂案卷過來,祝纓道:「這是?」
章司馬道:「大人出巡的這些日子,因縣衙忙於秋收,府衙便接手了一些訴訟。卷宗在此,請大人審閱。」
祝纓道:「這麼多麼?」
章司馬道:「下官也沒想到會有這麼多哩。」
說著,將卷宗都放到了祝纓的桌上,然後說:「都在這裡了。下官已審過一回,一應證詞都記錄在案,有些物證也都在庫房裡放著了。」
「有人命官司嗎?」
「眼下還沒有。」
「哦,那就不急。」
章司馬提一口氣道:「大人還是審閱一下的好,您才是南府的知府呀!」
祝纓道:「行。」
她真就提起第一件案子開始看,她看案卷、章司馬看她,看得不著痕跡。看著看著,章司馬有些吃不准了:這樣一個仔細的人,何至於一目十行?難道真正能幹的是他手下的那些個人,她只管吩咐手下做事?
祝纓很快看完了十份卷宗,都沒什麼大毛病。這裡一共二十二份,十份里照著「貧富」這個標準來判,誰有理、誰沒理竟是沒有什麼是非上的毛病,有問題也只在於「罰得輕重」。
章司馬十分的聰明,他心裡很有數。有些案卷單從記錄上根本看不出貧富,只要不是官吏,那都是「民」。無論如何曲筆,都能看出來其中一方的強勢,另一方的弱勢。字裡行間的情節也能顯出來,譬如一個村子裡,誰是族長誰是普通族人。
這差別就很明顯。
章司馬都準備地分辨出了各人的身份,然後就揀著窮的、苦的、老弱病殘的判有理。
祝纓喝了口茶,繼續將剩下的十二分都看完了,然後隨手從中挑出了五份,這五份是她認為有問題的。其中一件就是司法佐跑去福祿縣告狀的那個張富戶的案子。
案情是,兩家是同族,張無賴家無恆產,張富戶還算本份。說是「還算」,是因為張無賴賭錢輸光了家產之後將田產變賣,按照規定,是優先由本族人購買,張富戶買了,可他沒在官府登記過戶,也沒上這個稅。是兩個人私下寫了張買賣的契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