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麼時候變成了如此自甘墮落又不堪一擊的人?
心裡煩亂著,我下了車,一邊鎖車一邊硬逼著自己收拾好心情準備上課。這裡的學費怎麼說也不便宜,我又在今早重拾了對寫作的熱愛,我用理智讓自己把注意力放在課業上,我討厭被情緒控制和奴役的感覺。
待我將心思收斂得差不多了,背著包走到電梯間時,卻意外地看見了福寶。
他站在那裡,手裡拿著一杯不知道從哪兒買來的珍珠奶茶,看見我便露出一個有些靦腆的笑容。我愣住了,傻傻地看著他。
他把端著奶茶的手向我伸了伸,說,給你的,秧秧。
第14章 第七章我都不知道自己還有心呢(下)
我曾有過一段刻骨銘心的愛情。
十九歲那年,我因為夏浚譯的事情煩心,獨自去了一個酒吧喝酒。在那裡,我好死不死地邂逅了那個男人,他的名字叫趙存暉。那晚,吧檯邊上,他也在形單影隻地喝酒。他低頭喝著一杯漂亮的酒,環抱著球形冰塊的液體仿佛流淌的橙色琥珀。後來我才知道,那酒的名字叫尼格羅尼。
說來不怕你笑話,是我主動找他搭的話。他和夏浚譯不一樣,夏浚譯是鋒利且攻擊性十足的,但趙存暉輕輕搖晃威士忌杯的模樣溫柔儒雅,看上去有我臆想中的父親的模樣。我問他怎麼一個人喝酒,他說有些煩心事找不到人說,我說我也是,於是我們坐在一起碰了杯。
那晚我喝得酩酊大醉,醒來時發現自己合衣躺在陌生的床上,涼絲絲的空氣中有橘調古龍水的清香。趙存暉坐在床邊,一隻粗糙的大手輕輕撫摸著我的臉頰,眼中儘是悲憫與憐愛。從他的眼神中我意識到,昨晚我肯定是在喝得神志不清了之後,將與夏浚譯之間發生過的一切都告訴了他。我最大的秘密已經在他眼前暴露,一時間,他成了個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
那 年,我十九,趙存暉四十三,但這並沒有影響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般死心塌地地愛上了他。在他之前,我只和學校里的小男生約會過。他們在我眼中如同傻子般,淺薄得令人發笑。我只要輕描淡寫地說幾句話,便能讓他們或甜蜜、或憂慮、或惱怒、或卑微。我原本的打算是在學校里物色個家財萬貫的富二代嫁掉,他不必這輩子都衷情於我,畢竟連夏浚譯都會在李菲菲看不見的地方做些偷腥事情,相信男人的專一還不如相信我親生父母死後能上天堂。我願意當第二個李菲菲,只不過我會是更聰明的版本——只要有人給我錢花我便滿足了,至於他在外面彩旗飄飄?我樂得清閒。
趙存暉的出現卻讓我相信起了「真愛」。我驚訝於世界上竟會有人用那麼深情的目光看我,竟會在聽我訴說了那樣骯髒的事情之後還願意接納我這具污糟的身體。趙存暉讓我相信我的存在本身就是值得被他愛的,於是我逐漸地開始將大事小事都告訴他——我的委屈我的憤怒我的偽裝。在他面前我不用假扮什麼,畢竟從認識他的一開始,我便對他露出了全身上下最柔軟的那個部位。
這也是為何最後的衝擊來臨之時,我會痛得直不起腰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