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不知道為何,曹良聽這些婦人們隨口說的『盡孝』,總覺著心裡不是很舒服。
那是一種難以表述的感覺,不是這個理由的來源是模仿男人守孝,背後有暗指活人當死人守的晦氣,而是……好像盡孝三年之後,自己的女兒就不再是自己的『女兒』,她還完了母家的養育之恩,從此就這麼歸入夫家,再也沒有了瓜葛似的。
曹良不喜歡這種想法,她皺著眉,邊給蔡汶穿上衣裳,邊聽得身邊的大媽罵起來最近上門求親的人家。
「我呸!都是牲畜養的東西,我留女兒三年干點活兒又怎麼了,還想要錢,可真是想的美!」
旁邊的老婦人接話道:「害,話不能這麼說,夫家肯定覺著虧嘛,等我兒大了娶新婦,別說留家了,趕緊過來幹活才是要緊的,蚯蚓田雞場和豆坊哪個不要人手?去了就有錢賺的!」
「數數都不會,兒媳能進去個屁?咱們倆的女兒才算聰明嘞,管飯還每天都有錢賺,以後說不定還能混個管事,給幾厘的分紅呢,新婦去當個小工也就是混個飯吃,哪有女兒賺得多?」
「就是!以前哪有這些事?就是想過來搶錢,不要錢的,又想讓兒子學楮五,也就是嘴上說著學,心裡還不是想搶我女的工位,說什麼新婦是婆家的人,三年孝都盡完了,那就該把工位給他兒……我可去他的吧!」
角落裡,有個年輕點兒的,一直沒有說話的婦人聽到這裡,忍不住嗤笑一聲:
「想得美,也不看魏裳同不同意,就左一個徭役,右一個兵役的。一年能有半年不在家,她瘋了招個男人當正式工?」
聽到這裡的曹良眨了眨眼,她突然發覺,本地三年盡孝的規矩,好像不是她想的那樣是長期傳下來的婚俗,而是因為村里三個支柱產業正在產生的鬥爭與博弈,博弈的對象,是父家與夫家在爭奪對女兒的控制權。
事實也的確如此。
其實務工的女性得到的收益算不上多高,普通女工一年下來,也就是比成年男性勞作收入多上個五百來錢的樣子,但一個十三四的少女能夠達到這樣的收益,足夠讓父家和夫家重新審視她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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