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胡問靜是站在帝王的角度,站在打碎舊有制度,建立新的更有效的制度的角度提出的問題。
一個王朝以道德品行取士自然不對,大縉朝已經完美展示了「以德取人」的鄉品制度的崩潰;一個王朝以科舉取士就正確嗎?漢朝以儒取士,諸子百家自然荒廢消亡,大楚以格物道或者增加法家學說取士,
會不會有其他有益的學說消亡,會不會出現一大群只會做格物題,對人心人性社會常識共識一無所知的極端偏科生?會不會有人反覆研究科舉試題,發現了科舉必勝法,哪怕格物道也只學科舉會考的部分知識?自從起事以來一直為人才稀缺而煩惱的胡問靜對此深深驚恐,如何保證大楚的官員永遠都是技術和忠心兼顧的、可以勝任職務的、不會幫倒忙的官員?
荀勖默默地想著,胡問靜提出問題,指望有人能夠幫她找到答案,或者希望更多的人思索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的根本其實是誰統治國家,真的有解嗎?
他輕輕地嘆息,想到了殿試第九題。第九題拷問的依然是整個大楚的用人制度和考核制度。
任何官員都想往上爬,想要往上爬就要出政績,而這個政績在很大程度是符合朝廷利益的,所以朝廷以政績考核官員,以此晉升或貶謫。但向上晉升的空間是有限的,天下皆知朝廷最高職務是「三公」,那就只有三個人可以成為天下最高文官,可有資格位列三公的人至少有十七八個人,誰能夠成為三公,誰必須等下一次三公空缺?「三公」的爭奪戰不過是在十幾個人之間爆發,那麼「郡守」呢?一郡之內有資格成為郡守之人至少幾十人,僅僅縣令就有二三十個,如何從這幾十人之中脫穎而出?只能是拿出別人沒有的政績,而這別人沒有的政績多半就是超出朝廷預算之外的事情了,為了政績而向下級施壓者如過江之鯽。
官員的「努力出政績」附和朝廷的利益,這叫官員主觀能動性,但是主觀能動性背後又有多少合理性和可執行性呢?又有多少是只顧眼前不顧以後的呢?一個衙役為了升官發財製造冤案,二十年後冤案昭雪,這還是公正公平嗎?若是二十年後那衙役已經成了其他縣城的捕頭、縣尉、縣令,這案件還能昭雪嗎?若是派人監察官員,又有誰監察「監察官員的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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