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裡包兩頓飯菜,誰來做飯,你們到時候一起商量。」達倫補充道:「一般主食是豆粥和麥粥,蔬菜你們自己去買,一周可以吃三次雞蛋,一次黑麵包和一次肉。」
「好,我記住了。」了解完店裡的情況,安東尼擼起袖子就開始幹活兒,首先就是收拾東西打掃衛生,這是安東尼早就干熟了的活兒,豆瓣醬的價格也牢牢記住了,至於怎麼散賣豆瓣醬,就是用勺子打出來的豆瓣醬不好控制住重量,但他以前給酒館的客人打過麥酒,現在照搬那套也很快就上了手。
達倫這一天見安東尼幹活利落,招呼客人跟比爾、皮爾他們相比,態度還要自然隨和,心裡這才點頭覺得滿意。
等到中午吃飯的時候,燕麥粥一人一大碗,一鍋捲心菜,一人一個水煮雞蛋。
這樣的菜色放在佛倫薩城不算很豐富,但它量多,能讓人填飽八分肚子,不像安東尼之前待的酒館那樣,如果客人沒剩菜,每人就只能吃一碗五分飽的捲心菜燕麥粥,即便有剩菜,他們這些幫工也只能吃酒館老闆和管工、廚娘挑剩下的剩菜,至於像昨天那樣的剩菜——豆瓣醬燉魚,要不是天氣熱放不住,味道有點臭了,安東尼和其他幫工根本吃不上這樣的剩菜。
安東尼是個容易滿足的人,這樣的食物對他來說,已經很好了——雖然最近他家的日子過得還不錯,經常能吃上這樣的飯菜,而且還能吃飽大半肚子,甚至一家人一個月內都能吃上三、四個麵包。
因為怕自己給大家留下貪吃的壞印象,安東尼現在吃飯都不敢像在酒館那樣搶菜,只勺了一勺捲心菜後,就默默地吃自己分到的燕麥粥,至於煮雞蛋,他是打算放工後,拿回去給母親和妹妹吃的。
等吃完了飯,安東尼本來想幫忙收拾餐具的,沒想到達倫隊長突然說道:「安東尼,你想認字嗎?」
安東尼像是聽錯了什麼一樣,詫異地看向達倫,「啊,什麼?」剛剛他是在說認字?
「嗯。」達倫對他說道:「其實你做幫工,會怎麼招呼客人和算數就很不錯了,當然了,要是你能學會認字記帳,那就更好了,那樣要是店長或者其他人有事不在,你們就能守著店鋪,幫忙記下帳目,這樣不容易出差錯。」
達倫又舉例子,「皮爾和米娜夫妻倆剛來的時候也不會算數和認字,但他們學了半個月,現在已經學會從1數到30了,也會寫一些數字,所以你要不要也跟他們一樣,一起學認字?我可以叫比爾也教你認字。」
「教我認字?」安東尼驚訝地瞪大眼睛,他難以相信自己剛剛聽到的話,他的算數是父親很久之前教他的,據說他父親當年可是給了不少好處,才能從商隊的記帳員那裡學來一點算數手藝,對方甚至連字母都沒有教他父親一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