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亂說什麼,我什麼時候違法亂紀了?我好著呢。」說話的人想到公爵下禁行令第一天從籬牆之間看到的血花四濺,狠狠打了個抖。
……
對於郡南人民關於自己的討論,麻哥亞里安神父一無所知。
他穿著麻衣,躺坐在絲綢織成的床鋪上,滿心惶恐。
他今年五十一歲了,這個年齡在外面已經足夠做一群孩子的祖父,他也知道,自己是真的老了。
年輕的時候還心有不甘,一心想著好好研究神學好回到帝國中央教堂,但是年紀越大,他就越發意識到,憑自己那點薄弱的才學,中央那些老頭子根本不可能看得上他——他永遠也不可能再回到帝國中央,看那個熱鬧的城市,節日的時候鋪滿石板的大街上能容四匹馬拉著祝神車在大道上奔跑,前來仰望聆聽他們教誨的信徒們人山人海。
那樣輝煌熱鬧的日子再也不能看到了。
在過了四十五歲以後,他就一心只想好好享受自己的晚年了。
什麼中央,都去見鬼吧。
他依舊宅在教堂里不肯出門,卻從以前的清心寡欲.潛心修行變得更加在意享受。
以前他認真地將每一年收上來的稅收老實按照份額上交中央教區,之後他開始扣留一部分,這有什麼的呢,交上去,那些老東西肯定也和他一樣,是用來方便自己了。既然都是給人揮霍了,那這個人為什麼不能是他?
可以。
教堂的用度越來越奢侈,連資質最年輕的教士也用銀盆洗手,他這個神父更是用最好的絲綢,用最精製的銀器,吃最昂貴新奇的食物。
霍格斯郡本地出產的水果不多,但是他年輕的時候聽自己的老師對王都的大貴族說,要想長壽,就要吃最新鮮的水果。
以前他從不在意這些,嘲笑那些貴族貪生怕死的樣子好像一條蠕蟲。
但是最近兩年,他開始讓手下的教士們去外郡花高價為自己找來果樹中活,他要吃最新鮮的水果,從樹上摘下到進他的嘴裡不能超過一刻鐘,早晨摘下的水果放到他面前的時候必須帶露珠,他喜歡那些帶著新鮮露水的水果,那上面有青春和生命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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