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健則有些陰謀論:「這廝該不會是以退為進,反將一軍?」
張岐對上位者心中的翻江倒海渾然不覺,他還在滔滔不絕:「太祖皇帝曾喻示御史『為人不可太剛,亦不可太柔,剛則傷物,柔則廢事……夫以中而處剛,則必無矯激之情以正而處柔,則必無畏餒之態。』太宗皇帝亦有訓誡『御史當用清謹介直之士,清則無私,謹則無忽,介直則敢言。不能是者,悉黯之。』李越其人,上符先祖之示,下和臣僚之心,實乃上佳人選。」
接著,他就將月池答卷中的內容一一複述出來。對於一個管理類人才,說出問題不難,可要將其與古代思想結合,用典故講得入情入理,就需頗費神思了。她指出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監察權的獨立。這就不得不提到明代官吏的任免方式。其一是栓選,即經由科舉任命,其二是推薦,即官員薦人,其三是特授,即皇帝直接任命官員,不經官員商榷。其四則是廷推,即為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三品以上官員集體討論推薦。都察院中的上層官員大多是由廷推任命,而下屬官員則都由上官選任。
這造成的結果是,本該制衡行政權的監察權,反倒成了行政權的附庸,如此再來監察,這不等於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又如何能指望其能對行政權起到較大的干預作用呢?
故此,應當讓監察官員任命權掌握在皇帝手中,由監察內部進行推薦,候選人於金殿之上當眾述職,提交未來執政規劃。除非其人於品行上有污點或是能力有極大的不足,否則其他文官不得妄加干涉。至於都察院官員賞罰升遷也應由吏部和都察院共同負責。其他文官,如有意見,可以彈劾,而不能直接干涉。如果屬實,由聖上裁決。
此言一出,科道官員個個眼前發亮,大九卿則議論紛紛。劉健也是一愣,說好的讓李越來協助他們統一言路,可她這第一條,就是在剝除他們對科道官的掌控權,這如何使得,元輔莫不是昏了頭了?
他正焦慮間,就聽到了張岐繼續道:「李越所指第二弊政,乃是科道奏事權。」
科道官本來是負責監察,然而他們卻也有機會摻和到行政之中,提出自己的方案。這相當於一個人既主考,又是應試者,如何稱得上公平。因此,月池建議要限制科道官員的奏事權限,使其專攻監察一項。
這話一出,局勢立刻逆轉,這下輪到六部五府點頭稱是,監察官員罵罵咧咧了。張岐眼見大家反應如此激烈,心中也有些發虛,可箭在弦上,不得不發,他又繼續說出月池所倡第三條,即對風聞奏事權的限制。一旦言官捕風捉影,被彈劾的官員就要主動引咎辭職,雖然腦子清醒的皇帝一般不會直接批准,可這個流程就是錯誤的。月池建議,應當賦予言官較大的調查權,同時規定其用事實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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