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黎昌打斷她:
「我真的只是看看。」
他的聲音有點兒無奈。
他真的只想看看這個劇本而已。
至於演不演的,他自認為自己現在的水平還沒到能決斷的時候。況且,就算經紀人不提醒,他也不可能去演。
因為他現在還有更重要,更緊急,更優先的事情要做——
他要等任克明回來,然後解決那個合約。
在此之前,任何事情、任何變量,他都不會納入考慮。
經紀人聽見他的語氣,意識到他這是認真的。
應該是愣了幾秒吧,終於說:「那,好吧。你等等,我發給你。」
十分鐘後,她把劇本發了過來。
黎昌重新上到二樓書房,用手機把文件傳到電腦上打開。
書房的窗邊放了兩張辦公桌,布局差不多,都像是沒什麼人用過的樣子。
過去幾個月里,任克明是經常來辦公的。只是桌面如他本人的作風一樣,一直都維持著簡潔的狀態。
至於黎昌的那張桌子,吳媽說那確實沒怎麼被用過。
畢竟兩個人以前都不怎麼回家。
顯示屏很大,黎昌不清楚是多少寸,總之劇本放上去比在手機上看要明晰許多。
他滑動著滑鼠,從第一頁讀起。眼神逐漸從一開始純粹的好奇轉變,變得越來越灰,越來越認真。
最後,眉頭竟然還輕輕蹙起。
《去見她》——
從定義上嚴格來講,這是一部愛情片。
劇本的男主人公是一位高校教師,離職後去到普羅旺斯旅遊,邂逅了一位女孩。
女孩是位服裝設計師。
主角與她相談甚歡,接觸間發現人生理念無不契合,簡直佳偶天成。
可後來,女孩的話語逐漸出現漏洞。
主角不喜歡吃芒果,女孩會說:「誒,好巧!我芒果過敏!」
可主角明明記得自己和她第一次相遇的海邊,她那時正在日光下喝著一杯芒果汁,半點沒有過敏的跡象。
諸如此類的事情越來越多,主角逐漸意識到了女孩的不對勁,卻並未揭穿。
因為在這個過程中,他也逐漸發現了自己的不對勁。
自己是大學老師,但卻對專業一竅不通,翻找隨身攜帶的行李,卻沒有將這些物品收納進包里的印象。
甚至在嘗試記憶回溯時,竟然根本想不起來自己坐飛機來法國的畫面。
就像,就像在來法國之前,在遇見女孩之前,他的人生完全不存在一樣。
他看著逐漸陌生起來的四周,本能地覺得害怕,覺得這一切與女孩有關。找到女孩,女孩定定地看了他許久,首先肯定了他的猜測。
是,她騙了他。
她不是服裝設計師,也並不對芒果過敏。